有機食品生產和加工技術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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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防治的物質不含石油餾出物載體。
(2)用于防治的物質不含增效劑(如氧化胡椒基丁醚等).
22.提倡使用機械和物理的方法除鼠。允許使用維生素D為基本有效成份的殺鼠劑和液體或塊狀的以抗凝血劑為主的殺鼠劑。
23.在防治無效或允許使用的物質短缺等特殊情況下。可以使用其它注冊登記的物質。
24.使用薰蒸劑必須符合附錄中的規定,不允許使用溴代甲烷、磷化氫、氯化苦和其它未列入允許使用物品表上的薰蒸劑來薰蒸。不允許將頒證的食品帶到有附錄中限用或禁用物質的地方。
25.加工有機(天然)食品的周圍地區禁用汽化殺蟲劑、有機磷、氯代烴類或氨基甲酸酯殺蟲劑。
26.禁止用未列入允許使用藥品表上的任何殺鼠劑,包括在鼠類出沒地方撤藥粉和粉狀制劑。
27.嚴格按照國家食品衛生法的要求選擇有機(天然)食品包裝材料。所有包裝必須不受殺菌劑、防腐劑、熏蒸劑、殺蟲劑等污染物的污染。
28.禁止用鉛含量超過5%的鉛鋁焊條.鉛含量少于5%的焊條只有pH值在6.7—7.3之間才可使用。
29.所有用于包裝的材料必需是食品級包裝材料,包裝應簡便、實用,提倡使用可以回收和再利用的包裝材料。在產品或外包裝上的印刷油墨以及商標粘著劑都應該是無毒的、并且不能與食品接觸。
為了推動農村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減少和防止農藥、化肥等農用化學品對環境的污染,提高我國有機農業的生產水平,促進有機(天然)食品的開發,保證有機(天然)食品生產和加工的質量,向社會提供純天然、無污染、高品位的食品,滿足我國和國際市場的需求,國家環境保護局(簡稱NEPA)委托國家環境保護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簡稱OFDC)根據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合會(In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s,簡稱IFOAM)有機農業生產和糧食加工的基本標準,參照國際有機作物改良協會(organic Crops Improvement Association,簡稱OCIA)、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有機農民協會(California Certified Organic Farmers,簡稱CCOF)以及其它國家(德國、日本等)有機農業和食品生產、加工標準,結合我國食品行業標準和具體情況制定了《有機(天然)食品生產和加工技術規范》。它是我國有機(天然)食品生產和加工的主要參照標準,也是OFDC頒發有機(天然)食品證書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