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標準理解與轉換工作的幾點認識 關于2000版ISO 9001標準的新思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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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3日至17日,中國質量體系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R)特邀ISo/TCl76/SC2/WGl8/TGl.9“標準轉換”工作組組長NigelCroft博士來華訪問,舉辦了一系列的學術交流活動。以下是我們在本次學術活動中形成的幾點認識,供2000版ISo9000族標準的使用者研究,以更新觀念、開拓思路,切實有效地做好新版標準的轉換工作。
一、正確理解滿足標準條款要求的具體方法與途徑的多樣性
組織的類型和規模不同,所處的行業也不盡相同,其顧客的需求各有特點,目標市場也千差萬別,這決定了組織所提供的產品也豐富多彩。另一方面,組織在自身的生存與發展過程中,確定了自身的經營宗旨,形成了自身的經營管理特點與組織文化,而且不同的組織在技術及資源等方面也各具特點。這些客觀條件決定了組織在確保產品符合要求、增強顧客滿意程度方面所采用的過程不盡相同,對過程進行控制的具體方式與程度也各有特點。
正是基于上述考慮,ISO9001:2000標準只對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提出了要求,而在如何滿足標難要求方面給予組織足夠的靈活度,沒有統一規定滿足這些要求的具體方法與途徑。例如,一家管理咨詢公司對外提供戰略管理的培訓課程。該公司為具備對外提供培訓的能力,可以對現有咨詢人員進行培訓,使其能夠勝任這一工作需要;也可以招聘有能力的人員或者把該項工作分包給外部機構或人員。該公司可以綜合顧客的要求、現有人力資源情況以及成本等方面的因素,選擇適宜的方式,為顧客提供有效的培訓服務。在ISO9001:2000中,如“文件要求”的“總則”(4.2.1)、“人力資源”(6.2)中對如何滿足人員的能力需求、“產品實現的策劃”(7.1)中要求策劃的輸出形式應適于組織的運作形式等已清楚地反映了這一思想。
因此,組織在建立、實施與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中,不應拘泥于形式,而應從確保有效性的角度,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采用適宜的途徑與控制手段,將質量管理體系與組織的日常經營運作有機地結合起來,使質量管理體系切實為組織帶來增值。
在審核過程中,審核員應當具有更加開放的思路。在組織能確保有效性,包括實現預定目標并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前提下,應充分尊重組織的具體選擇,盡量避免把自己的主觀意愿(包括自己心目中的“最佳方法”)強加給企業。另一方面,在短短幾天的審核中,深入了解組織某一特定問題背后的實際情況,一般是比較困難的。審核員為組織確定具體解決方案可能有適宜性方面的風險,況且在認證過程中也是不允許咨詢的。因此,審核人員需要確認的是組織所采取的方法及程度是否能夠確保過程符合規定要求,并具有有效性。特別是ISO9001:2000標準多處提到在“必要時”(例如4.2.3 b))或“適當時”(例如7.3.7)等情況下,組織需要進行一些活動,以滿足標難的要求,這就需要審核員從過程結果與有效性的角度,判斷是否必要,是否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