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手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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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制要點
公司尊重員工的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必要時,提供適當的資源協助員工達到這一目的。
公司支持工人代表獨立開展活動而不受到任何歧視或打擊報復。
公司建立與工人代表定期對話的制度,至少每季度安排一次對話會,必要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公司建立并維持申訴和投訴程序,調查和處理員工的意見和投訴,并將結果通報給工人代表。
4.相關文件(略)
十四 禁止歧視
1.總則
制訂和維持公司禁止歧視的政策,確保公司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和SA8000標準的要求。
2.職責
人事部負責制訂和推行公司禁止歧視的政策,調查有關歧視方面的投訴并及時采取糾正行動。
3.控制要點
公司禁止一切形式的歧視行為,在制訂和執行有關招聘、工資、福利、培訓、升職、解雇或退休等的政策時,堅持公平、平等的原則,不因員工的種族、社會等級、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別趨向、工會會員資格或政黨等方面的不同而采取歧視行為,不干涉員工在上述方面的信條、規范和特定的權利。
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視女工,特別是懷孕女工的行為。
公司的招工原則是面向社會,公開招工,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并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性脅迫、威脅、凌辱或剝削性質的行為,包括姿勢、語言和身體接觸。
公司建立申訴和投訴機制,發現有歧視行為,可以直接向工人代表,更高層經理甚至總經理投訴;公司應安排沒有利益沖突的人員查清事實,及時采取糾正行動。
4.相關文件(略)
十五 懲罰性措施
1.總則
建立并維持合理的懲罰性措施政策,確保公司懲罰性措施符合法規和SA8000標準的規定。
2.職責
人事部負責制訂和執行公司懲罰措施的政策,負責調查工人投訴并及時采取糾正行動。
3.控制要點
公司根據國家法規合理制訂懲罰性措施,旨在警示、教育和幫助違反勞動紀律的工人。
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不當懲罰行為,包括體罰、恐嚇或辱罵員工的行為。
公司勞動合同和勞動紀律應征求工人和工人代表的意見,并報當地勞動局審核備案。
公司保安應經過當地公安部門培訓并領取上崗證,負責維持工廠正常生產秩序,保護工廠財產安全和工人安全,不得打罵工人、強迫搜身或限制工人自由;有緊急事件應立即通知當地公安派出所。
公司懲罰性措施包括口頭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和解除勞動合同,懲罰措施應書面通知本人。決定懲罰時必須由沒有利益沖突的人員查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討論,征求工人代表的意見,允許本人申辯。
公司建立投訴和申訴機制,工人發現有不當懲罰行為,可以直接向工人代表,更高層經理甚至總經理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