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手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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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應定期收集并確認適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建立并保持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及時更新。
公司定期評估法律法律及其它要求的修改和變化對公司的影響,若有必要,及時修正公司政策,程序和措施。
4.相關文件(略)
九 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
1.總則
根據公司社會責任政策和確定的重大社會責任因素,根據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制訂公司社會責任目標和指標,制定目標和指標的控制措施,制定適當的管理方案,確保目標和指標的實現。
2.職責
人事部負責分析公司社會責任表現,提出公司社會責任目標和指標,提出實現目標和指標的管理方案,并制定必要的監督檢查要求。
管理者代表負責審核人事部提出的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及其監督檢查要求,必要時作出修訂,并報總經理批準。
公司各部門根據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的要求,制定各個部門的行動計劃和措施,確保目標和指標的實現。
3.控制要點
目標和指標的制定依據是公司社會責任政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客戶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要求和期望、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情況和公司發展和市場戰略部署。
制訂管理方案應考慮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考慮技術需要和可行性,考慮支持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資源的保證。
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應經過管理者代表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確保實施過程得到足夠的資源保障和優先考慮。
人事部應定期監督檢查公司目標和指標的實施情況,一般每半年進行一次修訂,確保公司社會責任表現持續改進。
4.相關文件(略)
十 用童工及未成年工
1.總則
建立并維持公司禁止使用童工,保護未成年工的政策和程序,確保公司活動符合國家法規和SA8000標準的要求。
2.職責
人事部負責建立并維持禁止使用童工,保護未成年工及救濟童工的政策和程序。
3.控制要點
絕對禁止使用童工,堅決反對任何使用童工的行為,不與任何故意使用童工的供應商合作。
招工時必須采取有效方法鑒別工人的真實年齡,確保工人入職時至少達到16周歲,防止因工人虛假年齡文件而誤招童工。
必須建立并保持完整的工人人事檔案,包括入職日期、出生日期、教育經歷、工作經歷、家庭地址及緊急聯絡辦法等。
根據國家法規要求,建立未成年工檔案,安排上崗前和每年定期體檢,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任何可能危害身體健康和安全的工作。
建立和維持救濟童工程序,一旦發現童工,必須立即停止其工作,指定專人安排身體健康檢查,查清原因,并通知當地勞動局;如果該童工身體健康,則經勞動局同意安排專人將其送到父母身邊,公司負責全部費用;如果需要治療,則公司應負擔全部費用直到痊愈;必要時,公司提供適當的經濟資助和其他資源,確保該童工完成法定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