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體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最近更新:2014/5/7 | 人氣: 19665
―― 組織機構圖;
―― 內、外部標準;
―― 現場應急計劃;
―― 記錄。
對于程序是否形成文件,應當從下列方面考慮:
―― 不形成文件可能產生的后果,包括環境方面的后果;
―― 用來證實遵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需要;
―― 保證活動一致性的需要;
―― 形成文件的益處,例如:易于交流和培訓,從而加以實施,易于維護和修訂,避免含混和偏離;提供證實功能;有直觀性等。
―― 出于本標準的要求。
不是為環境管理體系所制定的文件,也可用于本體系。此時應當指明其出處。
A.4.5 文件控制
4.4.5旨在確保組織對文件的建立和保持能夠充分適應實施環境管理體系的需要。但組織應當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對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實施及其環境績效上,而不是放在建立一個繁瑣的文件控制系統上。
A.4.6 運行控制
組織應當評價與所確定的重要環境因素有關的運行,并確保在運行中能夠控制或減少有害的環境影響,以滿足環境方針的要求,實現環境目標和指標。所有的運行,包括維護活動,都應當做到這一點。
在環境管理體系中,本部分是關于在日常運行中貫徹體系要求的規定。其中4.4.6 a) 還規定對缺乏成文程序可能導致偏離環境方針、目標和指標的情況,要用成文程序加以控制。
A.4.7 應急準備和響應
每個組織都有責任制定適合其自身情況的一個或多個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組織在制定這類程序時應當考慮:
a) 現場危險品的類型,如存在易燃液體,貯罐、壓縮氣體等,以及發生濺灑或意外泄漏時的應對措施;
b) 對緊急情況或事故類型和規模的預測;
c) 處理緊急情況或事故的最適當方法;
d) 內、外部聯絡計劃;
e) 把環境損害降到最低的措施;
f) 針對不同類型的緊急情況或事故的補救和響應措施
g) 事故后考慮制定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的需要;
h) 定期試驗應急響應程序;
i)應急響應程序實施人員的培訓;
j) 關鍵人員和救援機構(如消防、泄漏清理等部門)名單,包括詳細聯絡信息;
k) 疏散路線和集合地點;
l) 周邊設施(如工廠、道路、鐵路等)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和事故;
m) 鄰近單位相互支援的可能性。
A.5 檢查
A.5.1 監測和測量
一個組織的運行可能包括多種特性。例如,與廢水排放監測和測量相關的特性可包括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溫度和PH值。
對監測和測量取得的數據進行分析,能夠識別類型并獲取信息。這些信息可用于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