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動物衛生準則 NY/T 47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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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2.4 封閉的窗戶應裝設紗窗。
E.2.2.5 內窗臺與墻面呈45°夾角。
E.2.2.6 屠宰分割車間應設與門同寬的鞋底消毒池或鞋底消毒墊。
E.2.3 通風及照明設施
車間應設有通風和蒸汽抽排設施,排氣口應設防蠅蟲、防塵裝置,進風口應加設過濾裝置。車間內應有適度的照明,照明設施應有防護罩。
E.2.4 供水設施
NY/T 473-2001
E.2.4.1 應有飲用水壓力供應系統和熱飲用水供應系統,水量充足,飲用水與非飲用水的管道應有明顯標志加以區分。
E.2.4.2 加工用水應符合GB5749要求。非飲用水可以用于消防、致冷設備的冷卻以及屠宰車間羽毛廢棄物的轉移。
E.2.4.3 水質衛生檢測應由政府職能部門檢測,每年不少于兩次,企業應在官方獸醫的監控下,定期進行自檢。
E.2.4.4 儲水設施應采用無毒、不致污染水質的材料制成,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和定期檢查記錄。
E.2.4.5 屠宰、分割和無害化處理應有熱水供應系統。
E.2.5 清洗、消毒設施
E.2.5.1 車間、衛生間入口處及靠近工作臺的地方,應設有洗手、消毒、干手設施和工具清洗、消毒設備,洗手的水龍頭要有冷、熱水供應并采用非手動式開關。
E.2.5.2 洗手設施的排水管應連接下水管道。
E.2.5.3 干手設施應采用烘手器或一次性使用的消毒紙巾。
E.2.5.4 消毒用水應不低于82℃。
E.2.5.5 應有用于存放洗滌劑、消毒劑的房間或安全之處,并有明確的領用制度和記錄。
E.2.5.6 清潔劑、消毒劑及其類似物的使用不能對工具、設備和鮮肉產生不良影響,使用后對工具和設備應用生產用水進行徹底沖洗,并作好原始記錄。
E.2.6 更衣室、淋浴室及衛生間
E.2.6.1 應在屠宰區、掏臟無、分割區與冷藏區分別設置男女更衣室。更衣室與加工車間相連,大小與加工能力相適應,并通風排氣良好。更衣柜應編號,頂部呈坡型,每人一柜,個人衣物與工作服、鞋、帽分格存放。更衣室應設有工間休息時掛衣服的衣架。
E.2.6.2 淋浴間和衛生間應與更衣室相連,淋浴間地面排水暢通,排氣良好;衛生間采用水沖式,廁所旁應有足夠數量的洗手盆。
E.2.7 運輸設施
E.2.7.1 對運輸禽車輛、運肉工具應設有清洗和消毒的地方和設施。
E.2.7.2 用于轉運活家禽和加工鮮家禽肉的工具、設備應保持清潔并維修良好;及時進行清洗和消毒并備有記錄。
E.2.7.3 裝運家禽的板條箱應用耐腐蝕材料制成,易于清洗和消毒,每次卸完應清洗和消毒,并填寫消毒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