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食用菌 NT/T 79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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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豆食用菌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人工栽培和野生的食用菌鮮品和干品。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5009.11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T5009.12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5009.15食品中鎘的測定
GB/T5009.17食品中總汞及有機汞的測定
GB/T5009.19 食品中氟的測定六六六、滴滴涕殘留量的測定
GB/T5009.20 食品中有機磷農藥殘留量的測定
GB/T5009.34 食品中亞硫酸鹽的測定
GB/T5009.105黃瓜中百菌清殘留量的測定
GB/T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殘留量的測定
GB/T5009.188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津、多菌靈的測定
GB7718 食品標簽通用標準
GB/T12530 食用菌取樣方法
GB/T12531 食用菌水分測定
GB/T12533 食用菌雜質測定
NY/T391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658 綠色食品 包裝通用準則
NY/T939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一般雜質 common foreign matters
附著在食用菌產品中的植物性物質(如:稻草、秸桿、木屑、棉籽殼等)。
3.2
有害雜質( detrimental foreign matters)
有毒、有害及其他有礙安全衛生的物質(如毒菇、蟲體、動物毛發和排泄物、金屬、玻璃、砂石等)。
4.要求
4.1產地環境
應符合 NY/T391的規定。
4.2農藥使用
應符合 NY/T939的規定。
4.3感宮
感官應符合表 l的規定。
表1感官要求
項目
要求
干
鮮
形狀
菇形正常、規整
菇形正常、規整、飽滿
破損菇
≤10%(野生食用菌的破損菇≤15%)
≤5%(野生食用菌的破損菇≤10%)
松緊度
——
較實、有彈性
顏色
有正常食用菌的固有顏色
大小
均勻一致
氣味
有正常食用菌特有的香味,無酸、臭、霉等異味
蟲蛀菇
無(野生食用菌的蟲蛀菇≤1%)
霉爛菇
無
一般雜質
無(野生食用菌的雜質≤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