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食品檢查員注冊準則
最近更新: | 人氣: 18057
1 引言 為規范有機食品檢查員注冊工作,國家有機(食品)認可委員會(以下簡稱認可委)特制定有機食品檢查員(以下簡稱“檢查員”)注冊準則。 2 適用范圍 本準則適用于在中國境內從事有機食品檢查的所有檢查員。 本準則規定了從事有機食品認證活動的檢查員所應具備的主要能力,提出了檢查員注冊的要求,適用于所有向認可委提出注冊申請的人員和在有機食品認證領域已獲注冊資格的各級別檢查員。 3 引用文件 IATCA-PL-99-004:2000 環境管理體系審核員注冊準則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第10號令:《有機食品認證管理辦法》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有機食品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有機食品技術規范) 國家有機(食品)認證認可委員會制定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可基本要求》 4 定義 引用文件中的定義適用于本準則,同時本準則還包括以下定義: 有機食品:指來自于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根據有機農業生產的要求生產加工、并經認可委認可的獨立認證機構認證的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等。 檢查:到現場驗證操作過程是否符合生產或加工標準。 檢查員:由認證機構或咨詢機構指定,對操作者實施檢查的人員。 5檢查種類 有機食品認證共分3類:基地生產認證、加工認證和貿易認證。 6注冊級別 檢查員按以下2個級別進行注冊: 6.1 實習檢查員 指滿足本準則規定的相應要求,但不具備單獨對有機食品進行認證檢查能力的人員。 6.2 檢查員 指滿足本準則規定的相應要求,并有能力單獨對有機食品進行認證檢查的人員。 7 注冊專業類別 有機食品檢查員按以下三個專業類別進行注冊: 作物、家畜和加工。 注:貿易認證不作特殊專業要求。 8注冊要求 8.1 個人素質 申請人需證明自身具有進行有效認證檢查的素質。包括(但不僅限于): a.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能夠清楚地表述概念和意見; b.有效開展檢查工作所需的人際交往能力,如交際能力、應變能力、觀察能力等; c.履行檢查員職責所需的保持充分獨立性與客觀性的能力; d.有效開展檢查工作所需的個人組織能力; e.根據客觀證據作出正確判斷的能力; f.對開展檢查的國家和地區的習俗和文化的靈活反應能力; g.從事野外工作的能力。 8.2 技能和知識 申請人需通過教育、培訓、工作經歷和檢查經歷來證明其達到了相應的能力: a. 農業科學與技術; b. 有關有機食品生產、加工的原理與技術因素等; c. 相關的食品標準; d. 相關環境法律、法規及文件的要求; e. 進行檢查所依據的有機食品標準; f. 檢查程序、過程與技術; g. 熟悉檢查地區和有機食品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