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詞匯
最近更新:2014/7/16 | 人氣: 21915
注3 對特性的定量要求包括公稱值、額定值、極限偏差和公差。
注4 質量要求必須用描述功能的詞匯表示并且形成文件。
(4) 社會要求 法律、條例、規定、法規、法令中規定的義務及其他方面的考慮。
注1 "其他方面的考慮"要特別注意包括環境保護、健康、安全、防護、能源和自然資源的保護。
注2 規定質量要求時應考慮所有的社會要求。
注3 社會要求包括管轄權限和法規性要求。這些要求可以因司法權的不同而變化。
(5) 可信性
是一集合性術語,它用來表示可用性及其影響因素:可靠性、維修性、維修保障性。
注1 可信性僅用于非定量條款中的一般性描述。
注2 可信性是質量中與時間有關的一個方面。
注3 上述可信性定義及注1來自IEC50(191),該標準亦包括有關的術語和定義。
(6) 相容性 為滿足有關要求,幾個實體在特定條件下能一起使用的能力。
注:上述定義適用于質量標準,在ISO/IEC指南2中對術語"相容性"的定義與此定義不同。
(7) 互換性 一個實體不加改變即可替代另一個實體以滿足同樣要求的能力。
注1 根據特定情況應使用限定詞如"功能互換性"或"尺寸互換性"。
注2 上述定義適用于質量標準,在ISO/IEC指南2對術語"互換性"的定義與此定義不同。
(8) 安全性 把傷害(對人)或損壞的風險限制在可接受水平內的一種狀態。
注1 安全性是質量的一個方面。
注2 上述定義適用于質量標準,在ISO/ICE指南2中對術語"安全性"的定義與此定義不同。
(9) 合格 滿足規定的要求。
注: 上述定義適用于質量標準,在ISO/IEC指南2中對術語"合格"的定義與此定義不同。
(10) 不合格 不滿足規定的要求。
注 該定義包括對規定要求來說偏離或缺少一種或多種質量特性(包括可信性或質量體系要素。
(11) 缺陷 不滿足預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有關安全性方面。
注: 期望在現實條件下必須是合理的。
(12) 產品責任 用來闡述生產者或其他人由于產品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壞或其他傷害等損失作出賠償所負責任的通用性術語。
注: 由于法規不同,產品責任中關于法律和財務上的規定也各不一樣。
(13) 鑒定過程 證實某實體是否能滿足規定要求的過程。
注: 術語"鑒定"有時也用來表示這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