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G工廠安全手冊(七)
最近更新: | 人氣: 10648
教育和培訓
(一)廠方必須制定強制性的安全培訓計劃,使員工能夠識別內部陰謀、保持產品完整性以及核查未獲授權出入人員(階段 1 - 安全標準,必須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要求:
· 除了警衛之外,廠方還須指定某些特定員工(如生產線主管)參加基本安全程序培訓。應當確立一套表揚/激勵機制,鼓勵員工在發現違反安全措施或守則事件時主動通知主管、警衛和執法機構。
· 所有員工都必須清楚哪些員工曾接受安全培訓,并了解報告違反安全措施或守則事件的正確程序。
· 必要的培訓程序包括:
o 識別內部陰謀:員工應當保持警覺,留意同事或其他未獲授權人員是否計劃或企圖作出以下行為:
- 將未獲準的有毒物質、爆炸物、武器或其它危險物放入產品、貨物或工作場所中
- 毀壞貨物或產品
- 偷竊
- 以破壞性或危險方式,或任何其它不符合生產程序的方式使用物料
o 維護產品完整性:員工應該積極保護產品和貨物,使其不受毀壞或破壞。員工應該確保產品由獲授權人員以適當的方式處理和存儲。
o 核查未獲授權出入:必須指示員工:如果在廠房發現沒有佩戴員工證件或訪客證的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保安人員或主管。如果發現有員工在限制區域內出現,而該員工并非于此區域工作,也應當立即報告保安人員或主管。
· 安全培訓應該包括已確立的“威脅意識”計劃,指導員工如何識別恐怖分子和非法走私者的威脅。
o “威脅意識”計劃應包括例行的簡短說明以及發放備忘錄,詳細說明物流鏈上的走私動向、搶奪以及恐怖威脅的相關信息。收發貨區域的員工以及要接收和打開郵件的員工應接受額外培訓。
附加安全建議(標準 1):
· 廠方應當建立安全培訓計劃的文檔,便于日后核查。員工須在培訓參加者名單上簽名(請參見表格附錄中的表格 L)。培訓前應準備培訓議程(請參見表格附錄中的表格 M)。
· 建議在“新員工培訓”期間進行安全培訓,并在消防演習之前或之后舉行每半年一次的復習培訓。
· 為確保所有員工理解培訓內容,員工須完成簡短的測驗,并將測驗結果存放在員工檔案中。(請參見表格附錄中的表格 N)
· 進行安全培訓時,廠方應采用啟發性的教學方式,包括互動練習和角色扮演,確保員工在培訓時不是消極接受而是積極學習。
· 廠方應該提供突發事件應對培訓。每當發生違反安全措施或守則事件,應將事件告知所有員工,讓他們從實踐中學習如何避免發生類似問題。
· 廠方應確保警衛接受特殊培訓。培訓應由提供警衛的機構進行,或由專門從事保安人員培訓的第三方進行。培訓范圍應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