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味料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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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調味料產品是指除醬油、食醋、味精、雞精調味料、醬類外的其他調味品。按其形態可分成固態調味料、半固態(醬)調味料、液體調味料和食用調味油。固態調味料包括雞粉調味料、畜、禽粉調味料、海鮮粉調味料、各種風味湯料、醬油粉以及各種香辛料粉等。半固態調味料包括各種非發酵醬(花生醬、芝麻醬、辣椒醬、番茄醬等)、復合調味醬(風味醬、蛋黃醬、色拉醬、芥末醬、蝦醬)、油辣椒、火鍋調料(底料和蘸料)等;液體調味料包括雞汁調味料、燒烤汁、蠔油、魚露、香辛料調味汁、糟鹵、調料酒、液態復合調味料等;食用調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調味油等。調味料產品申證單元為4個。在生產許可證上應當注明獲證產品名稱和產品的品種即調味料(液體、半固態、固態、調味油)。調味料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其產品類別編號為0307。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一)基本生產流程。1. 固態調味料:原料→前處理(分選、干燥或殺菌)→粉碎(制粉)→調配(篩分)→包裝 →成品2. 半固態(醬)調味料:原料→前處理→加工(鹽漬、水解、烘炒、均質或乳化等)→調配→(殺菌)→包裝 →成品3. 液體調味料:原料→前處理(除雜、清洗)→煮沸(抽提)→調配→殺菌→包裝→成品4. 食用調味油:原料→前處理(選料、洗料)→烘炒→壓榨→淋油→調配→包裝→成品(二)關鍵控制環節: 原料控制、調配、殺菌。(三)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 食品添加劑超范圍和超量使用;2. 微生物指標超標;3. 原料不符合生產要求。三、必備的生產資源(一)生產場所。企業應具備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廠房、原輔材料倉庫、成品倉庫。生產用廠房能滿足原料處理、加工、調配、殺菌、后處理和包裝的工藝要求。廠房與設施必須根據工藝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衛生管理和清洗、消毒。成品包裝與生產區域要相對獨立。并具備防蠅、防蟲、防鼠等保證生產場所衛生條件的設施。(二)必備的生產設備。1. 原輔料處理設備(篩選、破碎、蒸煮設備等);2. 加工設施(鹽漬、水解、烘炒或制粉等設施);3. 調配設施;4. 殺菌設施(按需要);5. 包裝設施;6. 封口設備。此外,生產液體調味料的企業還應具備洗瓶機和灌裝機。四、產品相關標準及要求GB 10133-2005 《水產調味品衛生標準》;GB7718-2004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T15691-1995《香辛料通用技術條件》;GB/T20293-2006《油辣椒》;QB/T1733.4-1993《花生醬》;SB/T10260-1996《芝麻醬》;SB/T10005-1992《蠔油》;SB/T10324-1999《魚露》;SB/T10371-2003《雞精調味料》;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