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友好式”的歐盟有機農業“禽類動物生產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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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機農業的飼料和營養
《歐洲有機法案》詳細規范了有機農業飼料和動物營養的原則與措施。禁止導致動物貧血的飼養。應滿足不同發育階段的營養生理需要,優先考慮飼料對動物產品質量的作用,同時考慮飼料對動物產量最大化的作用。允許使用“高效育肥法”,禁止強制性的“填喂法”飼養。必須使用有機農業飼料喂養禽類,優先使用本生產單元的飼料。禽類“育肥期”的飼料至少65%來自谷類。只允許使用收錄在《歐洲有機法案》的飼料配料、飼料添加劑、加工助劑和化學成分清楚的特定物質。禁止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蟲藥物、催長劑和類似物質。動物營養中使用的無機物質和微量元素源自自然或與自然物質相同!稓W洲有機法案》明確規范了轉型期飼料、傳統飼料、傳統飼料配料的限制使用特例。
5 有機農業動物的疾病預防和獸醫治療
5.1 有機農業動物的疾病預防基本原則
采取綜合性預防措施保障動物健康、限制動物疾病產生是有機農業動物疾病防治的基本策略。符合有機農業要求的品種或品系選擇,可保證使用抗逆性強的良種;能滿足禽類動物基本需要的飼養實踐、高效飼料的利用、規律性的動物活動,可提高禽類的自然免疫力;適合飼養密度的保證,可避免超密度飼養引起的禽類動物健康問題。禽類動物生病或受傷了,必須立即治療,必要時可實施空間隔離。
5.2 有機農業動物藥品使用的基本原則
優先選擇植物治療產品(如植物提取物(抗生素例外)、植物香精等)、順勢療法產品(如植物源、動物源、礦物源物質)、微量元素、礦物源飼料配料。上述物質不能有效治療時,需要避免禽類動物痛苦和折磨,在獸醫負責下可使用化學合成的對抗療法的動物藥品或抗生素,禁止該類物質用于預防。禁止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蟲藥物和催長劑。禁止使用激素或激素類似物(用于繁殖催情的控制和發情同步期的控制),治療中允許給動物個體提供激素。生產單元所在區域出現已確認的疾病,可使用免疫性動物藥品?蓳蓡T國或歐盟法規采取措施。
5.3 有機農業動物藥品使用的注意事項
如果使用了動物藥品,必須詳細記錄藥品類型、有效物質、具體病情、劑量、藥劑提供方式、醫治療程、法定安全間隔期等。接受治療的禽類動物必須單一或批次式清晰標注。作為有機農業產品進入流通前,保證告知監控機構關于動物藥品使用情況。“從最后一次在常規條件下給禽類動物使用對抗療法的動物藥品起,到獲得有機食品的安全間隔期”是法定時間的兩倍,否則此時間為48小時。
5.4 有機農業使用動物藥品后的動物產品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