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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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對不合格原因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及潛在的不合格因素,防止不合格的再發生,以提高產品質量、優化質量體系,實現質量體系的持續改進。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對不合格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控制。
3、職責:
3.1、品控部組織對不合格和潛在的不合格分析原因、制定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跟蹤和驗證糾正預防措施的執行、評審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
3.2、相關部門負責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
4、程序內容:
4.1、糾正措施:
4.1.1、針對發現的不合格,進行分析研究,以確定不合格原因,并確定相應的糾正措施以防止不合格再次發生,并對所采取的措施進行評價,確定其可行性。
4.1.2、由相關責任部門實施相應的糾正措施,并填寫《糾正措施實施報告》。
4.1.3、各相關部門應將所采取的糾正措施的有關信息提交管理評審。
4.1.4、產品生產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
4.1.4.1、生產中出現的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要求由檢驗員記錄在原始記錄上,并開出不合格通知單通知車間操作人員,車間操作人員采取相應糾正措施消除不合格。
4.1.4.2、生產部組織責任部門有關人員對經常出現的不合格或重大不合格原因進行調查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制定相應的糾正措施,形成不合格質量分析報告,報告應包括:不合格原因、責任人、糾正措施及完成時間等。
4.1.4.3、對生產中經常出現或重大不合格原因采取的糾正措施,品質技術部都應跟蹤調查實施情況,并負責進行驗證有效性。
4.1.5、對成品貯存或交付給顧客發生的不合格,按《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控制程序》執行。
4.1.6、內部質量審核發現的不符合項,由審核小組以不符合項報告的形式通知責任部門并制定糾正措施,責任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糾正不符合項,品質技術部或內部質量審核員負責進行跟蹤檢查驗證,具體按《內部質量審核控制程序》實施。
4.1.7、如果對不合格的調查分析、糾正涉及到質量體系文件的有效性,需對有關文件進行修改和補充,應按《文件控制程序》進行。
4.2、預防措施:
4.2.1、品控部定期(每月)對各種記錄,包括服務日報表、檢查記錄、審核報告、客戶投訴、服務報告等信息進行全面的分析(主要是過程的業績及其變化趨勢)。分析的方式可以是數據分析、分析時應采用統計方法。
4.2.2、不存在不良的趨勢時,應深入分析,發現潛在的不合格的因素。對潛在的不合格是否采取預防措施,應根據涉及的成本、風險、效益進行平衡分析。如果不需要采取預防措施,則做出結論。若需要采取預防措施,則按下述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