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是獲取證據以證實由HACCP計劃和操作性前提方案安排的控制措施有效。標準在多處明示和隱含了確認要求或理念,如體系文件的適宜性要經過評審;前提方案(PRP)要求由食品安全小組評審和批準;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和HACCP計劃要經過選擇和評估(7.4.4) ;明確控制措施以及控制措施組合要進行確認(8.2);監(jiān)測設備和方法必須是適宜的(8.3)等,以上內容均體現了確認要求。驗證是通過提供客觀證據對規(guī)定要求已得到滿足的認定。目的是證實體系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標準要求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HACCP計劃及控制措施組合、潛在不安全產品處置、應急準備和響應、撤回等都要進行驗證,并在驗證策劃(7.8)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驗證(8.4)中規(guī)定了驗證的方式、方法。另外,對“撤回”有效性,要求用模擬撤回和實際撤回方法進行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