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9000要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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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 總則
檢驗是對產品的一種或多種特性進行測量、檢查和度量,并將其結果與規定的要求進行比較,以確定各項特性是否合格的活動。試驗是對產品一種或多種性能進行功能實驗與檢查。盡管質量控制重點在于采取各種預防性活動,但一定數量的檢驗和試驗在任何組織的質量體系中仍是不可缺少的,對及時發現和消除不合格品起著重要的作用。檢驗和試驗仍然是質量控制的主要手段。
供方應制定并執行進行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文件化程序,以便驗證產品對規定要求是否滿足。程序文件中應對檢驗、試驗數據的文件和控制方法;檢驗、試驗實施的階段;與使用本程序的有關人員;檢驗類型和接收準則;對檢驗、試驗的記錄管理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檢驗和試驗通常是由專職檢查員和試驗員來實施,但某些檢驗和試驗也可由操作者或兼職人員來完成。條件是,這些人員要經過必要的培訓和授權,并納入程序。
4.10.2 進貨檢驗和試驗
4.10.2.1 進貨檢驗和試驗是對分承包方是否完成合同規定質量要求的一種驗證手段。對采購產品并不要求全部都由公司進行檢驗和試驗,也可以采用其他驗證方法。如對分承包方提交的檢驗報告進行審核、確認等。應按照質量計劃或文件化程序進行驗證。
4.10.2.2 在確定進貨檢驗的數量和性質,制定檢驗計劃或程序文件時,應將在分承包方處采取的控制手段及有關證明文件考慮在內。
4.10.2.3 通常不允許使用未經驗證合格的采購產品,只有因生產急需而來不及驗證,且一旦不符合規定要求,又能及時追回和更換的條件下才允許放行,這時要在該項產品上作出明確標識,做-好記錄,并經相應授權人員批準。這種作法習慣稱為“緊急放行”。
4.10.3 過程檢驗和試驗
a) 過程檢驗的目的,是在制造過程中進行監測,以避免不合格品的產出和流轉到下一個過程,同時可以及時進行糾正,避免造成更多的損失。
b) 過程檢驗應依據質量計劃或文件化程序進行檢驗和試驗產品,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應用統計過程控制。
c) 一般不得將未完成檢驗、試驗的產品轉入到下一個過程。如生產急需來不及在檢驗報告完成前就要轉入下一個過程,則必需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并在相應的產品上明確標識,作好記錄,并經過相應授權人員的批準。這種作法也稱為“例外放行”。
4.10.4 最終檢驗和試驗
產品的最終檢驗和試驗是全面考核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規范和技術指標的重要手段,并為最終產品符合規定要求提供證據。因而,最終檢驗和試驗是質量控制的重點,也是實行質量保證活動中的必需。公司應按照質量計劃和文件化程序進行全部的最終檢驗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