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開具不符合報告及驗證、關閉不符合
最近更新: | 人氣: 15641
接下來,審核員需驗證的重要要素包括:
措施的陳述是否清楚、簡練;措施是否徹底,是否準確地引用了特定的文件、程序等,是否適宜;
糾正措施完成的日期,應是表示糾正措施已完成的日期(過去的日期);
支持糾正措施已完全、有效實施的聲明的證據,糾正措施已按其描述的方式完成的證據。
審核員還應驗證組織已確保所采取的措施不會對產品質量或質量管理體系的實施帶來新的問題。
同時,糾正和糾正措施并不一定同時需要。在某些情況下,只需要糾正或糾正措施一項就可以滿足驗證和關閉的要求。例如,組織能夠證實不符合是偶然發生,或該不符合再發生的概率很低。
需要注意,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是不同的。有效的糾正措施指通過消除發生原因而預防不合格的再發生。但是,不要把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相混淆。ISO 9000標準3.6.4條款對“預防措施”給出的定義是“為消除潛在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況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按照這個定義的性質,預防措施與已發現的不符合無關。然而,對已發現的不符合的原因進行分析,可能識別出組織其他領域潛在的不符合,并為預防措施提供條件。
最后,如何關閉不符合呢?
不符合的表現往往是獨立的,可以有許多方法或活動來關閉它們。例如,有些要求可以在現場直接檢查(這可能要求附加現場訪問),有些要求則可以遠程關閉(僅評審所提交的文件證據即可)。
在決定關閉不符合之前,審核組長或審核員(一名審核員單獨審核時)應當評審組織在糾正/分析原因方面做了些什么,通過實施糾正措施得到了怎樣的結果。審核組長/審核員需確保客觀證據(包括支持性文件)能夠證實所描述的糾正措施已完全實施了,并且對預防不符合再發生是有效的。只有當這些情況均令人滿意,審核員才可以關閉不符合。 任何一種管理體系審核所關注的焦點,均為確定管理體系是否已建立,是否正在有效實施并始終得以保持O因此,管理體系審核的重點應是驗證符合性,而不是開具不符合報告。
審核員應以積極的態度尋找符合的事實而不是過失?墒,當審核證據確定存在不符合時,正確地描述不符合就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