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投訴和爭議的處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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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 文件編碼QMSP12 申訴、投訴與爭議控制程序 修訂次數8 修訂日期2004/2/26 發布日期93/11/18
文件和資料修改記錄
修訂說明 修訂頁數 修訂日期 批準 1.換B版
全部
96.11.5
李懷林
2.換第三版
全部
98.3.1
李懷林
3.全文修改
全部
98.5.10
李懷林
4.全文修改
全部
99.6.8
李懷林
5.換第5版
全部
2001/3/5
李懷林
6.全文修改
全部
2001/11/19
李懷林
7.換第6版
全部
2002.11.11
李懷林
8.換第7版
全部
2004.2.26
(CQC/PD022-2005)
一 目的 為了使申請產品認證的申請人或工廠能夠正確地填寫《工廠檢查調查表》(以下稱調查表),以便認證機構和檢查組了解工廠的基本信息,在現場檢查前做出合理地安排,特制定本指南。
二 范圍
適用于CCC和CQC產品認證。
三 職責
1 認證機構負責向申請人提供調查表;
2 申請人或工廠負責如實填寫并向認證機構提交調查表。
四 定義
1 工廠:對認證產品進行最終裝配和/或試驗以及加施認證標志的場所
2 制造商:控制認證產品制造的組織。
注:一個制造商可以有多個工廠。
3 申請人:申請產品認證的組織
注:1)通常,申請人在獲得認證證書后就成為持證人。
2)所謂“申請代理人”是指代理申請人辦理認證申請手續的組織。
五 填寫要求
下面就調查表中的各項條款的填寫要求逐一進行解釋:
1.1 工廠信息:
工廠注冊名稱應與工廠營業執照上名稱一致;
工廠地址應填寫認證產品進行最終裝配和/或試驗以及加施認證標志的實際場所;
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要求填寫能夠直接聯系到工廠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提供當檢查員實施工廠檢查時能便捷地抵達工廠的交通路線指示圖。
1.2 制造商信息:
制造商注冊名稱、地址要求填寫與制造商營業執照上名稱和地址一致。
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要求填寫能夠直接聯系到制造商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2 申請人信息:
申請人注冊名稱、地址要求填寫與申請人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名稱和地址一致。
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要求填寫能夠直接聯系到申請人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認證聯系人:要求填寫負責產品認證的聯絡人員,其電話、傳真要求能夠直接、方便地找到此人,以便認證機構和檢查組聯系有關認證或工廠檢查時間等事宜。
3 工廠質量負責人:
要求填寫在工廠中負責產品質量的管理人員,具體職責和權限見《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條款1.1的規定,此人要獲得由工廠最高管理者的文字任命,并在相關的文件中對其職責和權限有明確地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