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企業良好作業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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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成品須逐批隨機抽取樣品,根據產品標準進行出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并做好不合格產品的處理記錄。
10.4.3 分析結果應填寫“成品質量檢驗記錄表”,結合“生產記錄”來判定成品是否合格,同時作為批準出庫的依據。
10.4.4 成品入庫后應注意成品倉庫貯存條件的管理與記錄。
10.4.5 成品出庫時應檢查生產日期及保質期,注意對外觀質量再做檢查,禁止運輸中無法保持成品質量完好的車輛出貨等。
10.4.6 制訂成品留樣計劃,每批成品應留樣保存,以便在必要的質量檢測及產生質量糾紛時備檢。
必要時,應做成品的保質期內穩定性試驗。
10.5 貯存與運輸的管理
10.5.1 儲運物品應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劇烈的溫度和濕度變動及撞擊等而影響質量。
10.5.2 成品應按品種、包裝形式、生產日期分別貯存,以先進先出為原則。
10.5.3 倉庫應經常整理,貯存物品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成品庫不得貯存有毒、有害、易腐、易燃品以及可能引起串味的物品。
10.5.4倉庫中的物品應定期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倉庫應有溫度記錄(必要時有濕度記錄)。包裝破損或經長時間貯存質量可能有較大下降的,應重新檢驗。
10.5.5各種運輸原材料和產品的工具、車輛應隨時清洗、定期消毒,保證清潔衛生。 運輸時,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或有異味的物品混裝。
10.5.6 非廂式運輸工具、車輛應配有防塵、防日曬雨淋的帆布、塑膠布等遮蓋物。有特殊要求的物品應用專用車輛運輸,如保溫車、冷藏車等。
10.5.7原材料及成品的出入庫和運輸應有詳細記錄,內容包括批號、出貨時間、地點、對象、數量等,以便發生質量問題時及時召回。
10.6 成品售后管理
10.6.1企業應建立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對消費者的投訴,質量管理部門(必要時,應協調其它有關部門)應立即追查原因,加以改進,同時由企業派相關人員向消費者說明原因或道歉,并提出處理和糾正措施。
10.6.2企業應建立成品召回制度。
10.6.3消費者投訴和召回成品均應做好記錄,并注明產品名稱、批號、數量、原因、處理日期及最終處理方式。該記錄應定期進行統計、分析,并分送有關部門,以改進工作。
10.7 記錄管理
10.7.1記錄
10.7.1.1衛生管理部門除記錄定期檢查結果外,還應填報每天衛生管理記錄表,內容包括當日執行的清洗消毒工作及人員衛生狀況,并詳細記錄異常情況的處理結果及防止再次發生的措施。
10.7.1.2質量管理部門應詳細記錄從原材料進廠到成品出廠整個過程的質量管理活動及結果,并和原定的目標相比較、核對,記錄異常情況的處理結果和防止再次發生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