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葡萄 NY/T428—2000
最近更新: | 人氣: 13817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2000-12-22批準
2001-04-01實施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葡萄的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藏。
本標準適用于A級綠色食品葡萄的生產和流通。本標準所指的葡萄包括各種鮮食葡萄品種。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2293-1990水果、蔬菜制品可滴定酸度的測定
GB/T12295-1990水果、蔬菜制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測定折射儀法
GB/T5009.11-1996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
GB/T5009.12-1996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GB/T5009.15-1996食品中鉻的測定方法
GB/T5009.17-1996食品中總汞的測定方法
GB/T5009.18-1996食品中氟的測定方法
GB/T5009.19-1996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T5009.20-1996食品中有機磷農藥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T6543-1986瓦楞紙箱
GB/T14878-1994食品中百菌清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T14879-1994食品中三唑酮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7718-1994食品標簽通用標準 GB/T8855-1988新鮮水果和蔬菜的取樣方法
NY/T391-2000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393-2000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綠色食品 見NY/T391-2000中3.1。
3.2A級綠色食品 見NY/T391-2000中3.1。
3.3成熟度 漿果已達充分發育階段,能保證繼續完成后熟過程,并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澤,著色品種單穗的著色果粒應在80%以上。
3.4破損粒 果粒形狀不完整或果面有較明顯裂紋、斑痕的果粒。
3.5日燒粒 果粒因曝露在太陽下所造成的傷害。包括“硫磺傷害”。
4 要求
4.1產地環境要求 產地環境要求應符合NY/T391規定。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規定。
表 1 感官要求
項 目 指 標
果穗 典型而完整
果粒 大小均勻,發育良好
成熟度 充分成熟
破碎率、日燒率 ≤3%
病蟲果 ≤3% 4.3
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應符合表2 規定。
表 2 理化要求
項目 指標
總酸(以檸檬酸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