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葡萄 NY/T42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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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
可溶性固形物,% ≥20
固酸比 ≥28
4.4衛生要求
衛生要求應符合表3 規定。
表 3 衛生要求
項 目 指 標
砷(以As計) ≤0 .2
鉛(以Pb計) ≤0.2
鎘(以Cd計) ≤0 .01
汞(以Hg計) ≤0 .005
氟(以F計) ≤0 .5
六六六 ≤005
滴滴涕 ≤005
敵敵畏 ≤005
樂果 ≤005
殺螟硫磷 ≤002
百菌清 ≤0 .8
三唑酮 ≤015
注:其他農藥使用按NY/T-393規定。
5 試驗方法
5.1感官檢驗 感官檢驗應根據感官要求的項目來判定。
5.1.1果粒 果粒應具有該品種應有的特征、大小,且大小均勻、發育良好、果實完整、新鮮潔凈,無異常氣味和滋味。
5.1.2果穗 應具有該品種果穗應有的形狀,緊密度適中、果穗完整!
5.1.3成熟度 漿果已達到充分發育階段,著色品種著色果粒應在80%以上!5.1.4破碎粒、日燒粒、病蟲果在批次產品中,破碎粒不得超過3%,各種缺陷果不得超過5%!
5.2總酸檢驗 按GB/T12293執行。
5.3可溶性固形物檢驗 按GB/T12295執行。
5.4固酸比計算(略)
5.5砷的測定 按GB/T5009.11規定執行。
5.6鉛的測定 按GB/T5009.12規定執行。
5.7鎘的測定 按GB/T5009.15規定執行!
5.8汞的測定 按GB/T5009.17規定執行!
5.9氟的測定 按GB/T5009.18規定執行。
5.10六六六、滴滴涕的測定 按GB/T5009.19規定執行!
5.11敵敵畏、樂果、殺螟硫磷的測定。 按GB/T5009.20規定執行! 5.12百菌清的測定 按GB/T14878規定執行。
5.13三唑酮的測定 按GB/T14879規定執行。
6 檢驗規則
6.1產地收購鮮葡萄時按本標準檢驗,凡同品種、同時采收的葡萄作為一個檢驗批次。
6.2生產單位或生產戶在交售產品時必須分清品種、寫明交售件數和數量,凡貨單不符、品種混雜不清、件數錯亂、包裝不符合規定者,應由生產單位或生產戶重新整理后,收購單位方予驗收!
6.3抽樣方法 按GB/T8855規定執行。
6.4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是對產品進行全面考核,即對本標準規定的全部要求(指標)進行檢驗。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型式檢驗:
a)申請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
b)前后兩次出廠檢驗結果差異較大;
c)因人為或自然條件生產環境發生較大變化;
d)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或主管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
6.5交收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