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T 648-2000汽車轉向拉桿總成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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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648-2000 (200-07-07 發布, 2001-01-01 實施)
前 言
本標準是根據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汽車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制定的。 本標準由國家機械工業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長春汽車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旌揚、李宏、楊開屈、奚傳森、朱惠全。 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汽車行業標準
汽車轉向拉桿總成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QC/T 648-2000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輕型汽車和轎車轉向拉桿總成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輕型汽車和轎車轉向拉桿總成。
2 試驗項目
2.1 抗壓試驗
2.2 抗拉試驗
2.3 拉壓疲勞試驗
3 試驗樣品
試驗樣品應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其材料、尺寸、熱處理及裝配狀態應符合圖樣和技術文件規定。每項試驗樣品數量不少于 3 件。
4 損壞的判定
4.1 轉向拉桿總成出現變形、球銷松曠等,不能繼續使用。
4.2 轉向拉桿總成的零件表面出現裂紋。
5 性能要求
5.1 抗壓試驗
對轉向拉桿總成施加規定的壓力載荷,不得損壞。
5.2 抗拉試驗
對轉向拉桿總成施加規定的拉力載荷,不得損壞。
5.3 拉壓疲勞試驗
樣品經 2×10 5 次試驗后,不得損壞。
6 試驗條件
抗壓試驗、抗拉試驗和拉壓疲勞試驗具有如下共同的試驗條件: 將轉向拉桿總成安裝到試驗臺上,安裝情況和加載方式與實際使用狀態一致。
7 試驗方法
7.1 抗壓試驗
7.1.1 試驗設備
試驗臺應有一個施加壓力載荷的裝置,并能繪制位移與試驗壓力性能曲線。 施加壓力載荷的誤差不超過 2 %。
7.1.2 壓力的規定
壓力由下式確定:
Fk≥Gm 式中: Fk—— 試驗壓力, N ; Gm—— 汽車制造廠規定的極限負荷,也可按前軸滿載靜負荷確定, N 。
7.1.3 將樣品安裝到試驗臺上,對樣品施加規定的壓力載荷。
7.2 抗拉試驗
7.2.1 試驗設備
試驗臺應有一個施加拉力載荷的裝置,并能繪制位移與試驗拉力性能曲線。 施加拉力載荷的誤差不超過 2 %。
7.2.2 拉力的規定 拉力由下式確定:
Fa≥2Gm 式中: Fa—— 試驗拉力, N 。
7.2.3 將樣品安裝到試驗臺上,對樣品施加規定的拉力載荷。
7.3 拉壓疲勞試驗
7.3.1 試驗設備
試驗臺應有一個施加對稱拉壓力載荷的裝置,并能監測位移與試驗載荷的變化情況。 施加拉壓力載荷的誤差不超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