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品廠文 件 控 制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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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2 更改
a)受控文件的更改由原文件編制部門負責,更改內容填寫《文件更改通知單》,經審核批準后,發放到原文件持有處,執行更改;
b)更改后的文件按本程序的4. 2. 1條審核、批準并注明生效日期;
c) 更改后的文件標識按4. 2. 2條,復制發放按4. 2. 3、4. 2. 4條;
d) 修改頁應反映文件的最新狀態,修改次數用阿拉伯數字0、1、2、3---順序表示,版本狀態用英文大寫字母A、B、C、---順序表示。
4.2.6 作廢文件的處置
a)作廢文件回收后,加蓋 "作廢"印章,需保留的加蓋 "保留"印章,以便追溯查閱,同時隔離存放。
c) 確認需銷毀的文件,填寫《作廢文件銷毀清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統一銷毀,并由執行人簽名。
4.3 質量記錄的控制
質量記錄文件的控制按《記錄控制程序》要求執行。
4.4 質量記錄表式的控制
4.4.1 辦公室負責匯總各職能部門建立的質量記錄表格,并編制《質量記錄清單》,作為程序文件的附錄。清單中應規定質量記錄的管理部門及保存期限。
4.4.2 辦公室保存所有質量記錄表格式樣一份或保存在電腦內,各部門文件管理員應保存本部門所需使用的質量記錄表格式樣一份(也可存在電腦內)。
4.4.3 質量記錄表格更改時,應視作受控文件更改處理,應隨《文件更改通知單》,附更改后的表格式樣,經審批后通知各使用部門進行新表格的領用,并復制一份交辦公室備案。
5 相關文件
《記錄控制程序》
6 記錄表式
《受控文件清單》
《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
《文件更改通知單》
《作廢文件銷毀清單》
1 目的
通過對與質量體系運行有關文件的編寫、審批、發放、更改、保管及作廢處置等全過程實施有效控制,從而確保使用的文件均為有效版本,防止誤用作廢文件。
2 范圍
適用于本廠與質量體系有關的文件控制。
3 職責
3.1 廠長負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及管理性文件的批準發布。
3.2 質量負責人負責組織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及的管理性文件的編寫并實施最終審核。
3.3 辦公室負責體系文件、外來文件及管理性文件的發放、更改、控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