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范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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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國食品標簽營養素參考值
本附件規定了預包裝食品用食品標簽營養素參考值及其使用方法。 一、定義 中國食品標簽營養素參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NRV,以下簡稱“營養素參考值”)是食品營養標簽上比較食品營養素含量多少的參考標準,是消費者選擇食品時的一種營養參照尺度。營養素參考值依據我國居民膳食營養素推薦攝入量(RNI)和適宜攝入量(AI)而制定。 二、適用范圍 NRV僅適用于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的標示,但4歲以下的兒童食品和專用于孕婦的食品除外。 三、使用方式 1. 用于比較和描述能量或營養成分含量的多少,如占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數(NRV%); 2. 指定其修約間隔為1,如1%,5%,16%等; 3. 使用營養聲稱和零數值的標示時,用做標準參考數值。 四、食品標簽營養素參考值(NRV) 以下數值經中國營養學會第六屆六次常務理事會通過并發布。
表1 營養素參考值 (NRV)
#. 能量相當于2000kcal; 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供能分別占總能量的13%、27%與60%。
## 膳食纖維暫為營養成分 五、標示和計算 在營養標簽上,以營養素含量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標示,指定其修約間隔為1。 計算公式為: X/NRV×100% = Y % 式中 : X = 食品中某營養素的含量 NRV = 該營養素的營養素參考值 Y % = 計算結果 舉例:經測定或計算得知100克餅干中含有: 能量 1823 kJ 蛋白質 9.0 g 脂肪 12.7 g 碳水化合物 70.6 g 鈉 204 mg 維生素A 72 mg RE 維生素B1 0.09 mg 參照上表1中上述營養素的NRV數值,根據公式計算結果,并按修約間隔取整數。餅干的營養成分表表示為:
營養成分表
附件3
食品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準則
依據《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范》中所涉及的內容要求,制定本準則。 本準則規定了食品營養標簽使用的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條件以及標準化用語。 一、定義 (一)營養聲稱是指食品營養標簽上對食物營養特性的確切描述和說明,包括: 1. 含量聲稱:指描述食物中能量或營養成分含量水平的聲稱。聲稱用語包括 “含有”、“高”、“低”或“無”等(如牛奶是鈣的來源、低脂奶、高膳食纖維餅干等); 2. 比較聲稱:指與消費者熟知同類食品的營養成分含量或能量值進行比較后的聲稱。聲稱用語包括“增加”和“減少”等。所聲稱的能量或營養成分含量差異必須 ≥ 25%(如普通奶粉可作為脫脂奶粉的基準食品;普通醬油可作為強化鐵醬油的基準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