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最近更新:2014/5/20 | 人氣: 25128
施和保持。
2.不同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詳略程度取決于:
a) 組織的規模和活動的類型;
b) 過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復雜程度;
c) 人員的能力。
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類型的媒體。
4.2.2 質量手冊
組織應編制和保持質量手冊,質量手冊包括:
a) 質量管理體系的范圍,包括任何刪減的細節與合理性(見1.2);
b) 為質量管理體系編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對其引用;
c) 質量管理體系過程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2.3 文件控制
質量管理體系所要求的文件應予以控制。質量記錄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文件,應依據條款4.2.4的要求進行控制。
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規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文件發布前得到批準,以確保文件是充分的;
b) 必要時對文件進行評審、更新并再次批準;
c) 確保文件的更改和現行修訂狀態得到識別;
d) 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有關版本的適用文件;
e) 確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識別;
f) 確保外來文件得到識別,并控制其分發;
g) 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廢文件時,對這些
文件進行適當的標識。
4.2.4 質量記錄的控制
應制定并保持質量記錄,以提供質量管理體系符合要求和有效運行的證據。質量記錄應保持清晰、易于識別和檢索。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規定質量記錄的標識、貯存、保護、檢索、保存期限和處置所需的控制。
5 管理職責
5.1 管理承諾
最高管理者應通過以下活動,對建立、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其有效性所作出的承諾提供證據:
a) 向組織傳達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質量方針;
c) 確保質量目標的制定;
d) 進行管理評審;
e) 確保資源的獲得。
5.2 以顧客為中心
最高管理者應以增強顧客滿意為目標,確保顧客的要求得到確定并予以滿足(見7.2.1和8.2.1)。
5.3 質量方針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質量方針:
a) 與組織的宗旨相適應;
b) 包括對滿足要求和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的承諾;
c) 提供制定和評審質量目標的框架;
d) 在組織內得到溝通和理解;
e) 在持續適宜性方面得到評審。
5.4 策劃
5.4.1 質量目標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在組織的相關職能和層次上建立質量目標,質量目標包括滿足產品要求所需的內容(見7.1 a))。質量目標應是可測量的,并與質量方針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