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過程的監視和測量”的幾點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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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09001:2000標準8.2.3“過程的監視和測量”的要求比較抽象,組織在實施時難以把握。筆者認為,該條款用語的不準確給使用者帶來了理解困難,容易引起與8.2.4條款的混淆。
一、“方法”一詞表述不準確
8.2.3條款指出:“組織應采用適宜的方法對質量管理體系 過程進行監視,并在適用時進行 測量。這些方法應證實過程實現所策劃的結果的能力。當未能達到所策劃的結果時,應采取適當的糾正和糾正措施,以確保產品的符合性。”
該條款共三句話。其中,第二句中的“方法“一詞不準確。 “方法”只是一種手段或措施,在實施以前并不能證實過程實現所策劃的結果的能力,能夠提供這種證實的應是“方法”實施后的結果。比如,采用壓力表監視壓力容器的壓力是監視活動的“方法“,而壓力表顯示的讀數則是這種“方法”實施的結果。所以,如果在“方法”之后加上“應用的結果”幾個字,即“這些方法應用的結果應證實過程實現所策劃的結果的能力”,能更準確地表述該條款的原意。
二、產品的符合性與過程的有效性
8.2.3條款的第三句話強調了“產品的符合性”。根據該條款前兩句話的內容推論,使用“產品的符合性”不如“過程的有效性”更恰當,即“當未能達到所策劃的結果時,應采取適當的糾正和糾正措施,以確保過程的有效性”。這樣,該條款前后三句話的意思更為明確和連貫。其實,該條款規定的對象都是過程:首先,對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其次,了解過程是否具備能力,第三,當過程出現偏差時采取糾正和糾正措施,以確保過程的有效性。 目前,不少組織用來證實其實施“過程的監視和測量”的證據以及部分審核員收集的證據,實際是8.2.4條款“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事實。筆者認為,這種現象與8.2.3條款使用“產品的符合性”有關。組織實施8.2。3條款的目的是確保過程的受控和有效,最終目的是確保產品的符合性,而8.2.3條款使用“產品的符合性”容易與8.2.4條款混在一起。盡管8.2.3條款中“以確保產品的符合性”和8.2.4條款中“以驗證產品要求已得到滿足”的表述不同,但其對象都是產品,容易使組織忽視對質量管理體系過程有效性的關注而直奔產品的符合性。
三、過程的監視和測量的實施方法
筆者認為,過程的監視和測量的方法主要有四種:應用統計技術對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通過管理評審對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通過顧客滿意度測評對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通過日常管理活動對過程進行監視和測量。其中,日常管理活動是組織對過程實施監視和測量的經常性做法,體現于組織的各個層次中。車間質檢員對生產過程的巡查是監視和測量,質檢部門對車間質檢員工作的檢查是監視和測量,企業高層領導對質檢部門工作的檢查也是監視和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