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STD-1916應用方法和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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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MIL-STD-1916簡介
美國軍方已經在1996年推出新版的抽樣計劃MIL-STD-1916,用來取代既有的MIL-STD-105E,作為抽樣計劃選用的主要標準。美國國防部推出MIL-STD-1916新標準的用意,是希望能鼓勵供應商建立品質系統和使用有效的制程管制程序,來取代最終產品的抽樣方式,并期望供應商能夠遠離過去以AQL為主的抽樣計劃,進而做到預防性的品質制度。
二. 不同之處(MIL-STD-1916 VS. MIL-STD-105E)
1. 以單次抽樣為主,廢除雙次抽樣及多次抽樣,判定標準為『Ac=0、Re=1』亦即0收、1退,強調不允許不良品存在。
2. 建立持續改善的品質系統和善用多種品質改善工具。
3. 用預防代替檢驗,在制程中執行統計制程管制(SPC)。
4. 一體適用計數、計量與連續性抽樣計劃(各有其各自的表),不像過去,105E僅適用計數值類、414僅適用計量值類、1235僅適用於連續性類。
5. 將抽樣視為一種浪費的行為,如供應商可提出不同產品的接收計劃,若經客戶同意后,是可以按約定的接收方式辦理驗收,不一定要采用MIL-STD-1916。
6. MIL-STD-1916著重在供應商品質系統的建立,強調預防為主,反觀MIL-STD-105E則著重在抽樣技巧,強調避免接收不合格品。
最大簡化之處,在MIL-STD-1916所使用的表格(計數、計量&連續性)只剩下4種,一改過去MIL-STD-105E時的數十種。
三. 一般需求
1. 若在合約中納入MIL-STD-1916標準時,供應商應當執行抽樣檢驗。但必須認清的是,抽樣檢驗并不能管制及改善品質。生產的品質源自於適當的制程管制方法。而當管制方法發揮效用時,抽樣檢驗可視為是次要的程序和不必要的成本浪費。供應商必須建立可接受的品質系統和證實具備有效的制程管制方法,來作為執行抽樣檢驗的先期條件。
2. 合約中應該要提及取代抽樣檢驗的另一種可接受的方法,而這個方法必須和抽樣檢驗相互評估后才能使用。該方法應該包括生產期間的制程能力分析與管制,并且和產品生產的品質系統有密切的關系。同時還需要定期評估與監測,而且至少要達到關鍵品質特性Cpk≥2.0、主要品質特性≥1.33、次要品質特性≥1.0,一但此要求被接受且證實已達成,供應商可降低或刪除抽樣計劃。
3. 供應商應建立顧客可接受的品質保證方法。諸如:ISO9000、QS9000等或其他經政府機構(或客戶)許可之品質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