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08質 量 管 理 體 系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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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1:2008質 量 管 理 體 系 要 求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 Requirements
2008—12—30發布 2009—03—01實施
前 言
本標準等同采用ISO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
本標準是ISO9000族標準之一。標準中的"應"(shall)表示要求,"應當"(should)僅起指導作用。
本標準對ISO9001:2000作了技術性修訂,故本標準發布時,代替ISO9001:2000
I S O 前 言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是由各國標準化團體(ISO成員團體)組成的世界性的聯合會。制定國際標準工作通常由ISO的技術委員會完成。各成員團體若對某技術委員會確定的項目感興趣,均有權參加該委員會的工作。與ISO保持聯系的各國際組織(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參加有關工作。ISO與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在電工技術標準化方面保持密切合作的關系。
國際標準根據ISO/IEC導則第3部分的規則起草。
由技術委員會通過的國際標準草案提交各成員團體投票表決,需取得至少75% 參加表決的成員團體的同意,國際標準草案才能作為國際標準正式發布。
本標準中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一些專利問題,這一點應引起注意,ISO不負責識別任何這樣的專利權問題。
國際標準ISO9001由ISO/TC176/SC2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技術委員會質量體系分委員會制定。
ISO9001第四版取代第三版ISO9001:2000,包括對這些文件的技術性修訂。原已使用ISO9001:2000的組織只需按本標準的規定調整某些要求,仍可使用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的質量管理體系要求除了產品質量保證外,還旨在增強顧客滿意。
本標準的附錄A和附錄B僅是提示的附錄。
ISO9001:2008(DIS稿)
引 言
0.1 總則
采用質量管理體系應當是組織的一項戰略性決策。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設計和實施受各種需求、具體的目標、所提供的產品、所采用的過程以及組織的規模和結構的影響。統一質量管理體系的結構或文件不是本標準的目的。
本標準所規定的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是對產品要求的補充。"注"是理解和澄清有關要求的指南。
本標準能用于內部和外部(包括認證機構)評價組織滿足顧客、適用于產品的法律法規和組織自身要求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