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08質 量 管 理 體 系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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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應采取下列一種或幾種方法,處置不合格品:
ISO9001:2008(DIS稿)
a)采取措施,消除發現的不合格;
b)經有關授權人員批準,適當時經顧客批準,讓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采取措施,防止原預期的使用或應用。
應保持不合格品的性質以及隨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錄,包括所批準的讓步的記錄(見4.2.4)。
在不合格品得到糾正之后應對其再次進行驗證,以證實符合要求。
當在交付或開始后發現產品不合格時,組織應采取與不合格的影響或潛在影響的程度相適應的措施。
8.4數據分析
組織應確定、收集和分析適當的數據,以證實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和有效性,并評價在何處可以進行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這應包括來自監視和測量的結果以及其他有關來源的數據。
數據分析應提供以下方面的有關信息:
a)顧客滿意(見8.2.1);
b)與產品要求的符合性(7.2.1);
c)過程和產品的特性及趨勢,包括采取預防措施的機會;
d)供方。
8.5 改進
8.5.1持續改進
組織應利用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審核結果、數據分析、糾正和預防措施以及管理評審,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8.5.2糾正措施
組織應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發生。糾正措施應與所遇到的不合格的
影響程度相適應。
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度,以規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評審不合格(包括顧客投訴);
b)確定不合格的原因;
c)評價確保不合格不再發生的措施的需求;
d)確定和實施所需的措施;
e)記錄所采取措施的結果(見4.2.4);
f)評審所采取的糾正措施的有效性。
8.5.3預防措施
組織應采取措施,以消除潛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發生.預防措施應與潛在問題的影響程度相適應。
應編制形成文件的程度,以規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確定潛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b)評價防止不合格發生的措施的需求;
c)確定和實施所需的措施;
d)記錄所采取措施的結果(見4.2.4);
e) 評審所采取的糾正措施的有效性。
ISO9001:2008新標準變更講解
1.ISO9001:2008的新標準將于2008年10月31目正式發布。 (標準已於2008年11月14日正式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