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建筑設計規范
最近更新: | 人氣: 14316
宿舍建筑設計規范
時間: 2003-12-29 10:31:36 |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部標準宿舍建筑設計規范
JGJ 36-87(試 行)
主編單位: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所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試行日期:1987年7月1日
關于批準發布《宿舍建筑設計規范》為部標準的通知
(87)城設字第106號
為適應我國宿舍建筑設計工作的需要,由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所主編的《宿舍建筑設計規范》,經我中審查,現批準為部標準,編號為JGJ36-87,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試行。試行中如有問題和意見,請函告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所(北京市西外車公莊大街19號),以便解釋和供今后修訂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1987年2月17日
編 制 說 明
本規范是根據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設字第126號通知的要求,由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所主編,清華大學建筑系及土木建筑設計研究院、西安冶金建筑學院建筑系、同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等單位參加共同編制的。
在編制過程中,曾對若干城市的宿舍建筑進行了調查研究,對搜集到的近百個項目的圖紙,進行了分析,參考了國內外有關宿舍方面的標準、規范和設計中積累的經驗,并廣泛地征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最后經主管部門會審定稿。
本規范共分四章和一個附錄。主要內容有總則、基地和總平面、建筑設計、建筑設備等。
《宿舍建筑設計規范》編制組
1987年1月
第一章 總 則
第1.0.1條 為保證宿舍建筑設計符合適用、安全、衛生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規范。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于城鎮和工礦區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宿舍建筑設計。
第1.0.3條 宿舍建筑設計必須遵循國家現行有關建筑工程的方針政策和面積定額。
第1.0.4條 宿舍建筑設計除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民用建筑設計通則》,以及國家或專業部門頒布的有關設計標準、規范和規定。
第二章 基地和總平面
第2.0.1條 宿舍用地宜選擇有日照條件,通風良好,場地干燥,便于排水的地段;應避免噪聲和各種污染源的影響,并應符合有關衛生防護標準的規定。
第2.0.2條 宿舍應接近生活服務設施,如食堂、小賣部、文娛活動室、浴室、開水間等,其距離不宜超過250m。
第2.0.3條 宿舍附近宜有小型活動場地、集中綠化用地、曬衣設施及自行車存放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