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建筑設計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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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條 宿舍內宜在主要出入口設置管理室、其面積不應小于8m2。
第3.3.7條 宿舍內設置公共活動室時,100人以下,人均面積為0.30m2;101人以上,人均面積為0.20m2。公共活動室的最小面積不宜小于30m2。
第3.3.8條 宿舍內設公用廚房時,其面積不應小于6平方米。無集中供應開水時,宿舍內應設燒水間。公用廚房和燒水間應有排煙氣設施。
第3.3.9條 宿舍內設隔離室時,按100人設一個床位計算,隔離室應設專用廁所和單獨出入口。
第四節 層高和凈高
第3.4.1條 居室的層高在采用單層床時,不應高于2.80m;采用雙層床時不應高于3.30m。
第3.4.2條 居室的凈高在采用單層床時,不應低于2.50m;采用雙層床時不應低于3m。
第3.4.3條 輔助用房的凈高不應低于2.50m。
第五節 樓梯、電梯和出入口
第3.5.1條 宿舍安全出口數不應少于兩個,但九層及九層以下,每層建筑面積不超過300m2、每層總人數不超過30人的宿舍,可設一個樓梯。
第3.5.2條 通廊式宿舍和單元式宿舍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通廊式宿舍,七層至十一層應設封閉樓梯間,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應設防煙樓梯間。
二、單元式宿舍,十二層至十八層應設封閉樓梯間,十九層及十九層以上應設防煙樓梯間。七層及七層以上各單元的樓梯間均應通至平屋頂。但十層以下的宿舍,在每層居室通向樓梯間的出入口處有乙級防火門分隔時,則該樓梯間可不通至單層頂。
第3.5.3條 宿舍最高居住層的樓地面距入口層地面的高度大于20米時,應設電梯。
第3.5.4條 嚴寒地區宿舍的出入口應設防寒門斗,保溫門或其他防寒設施。
第六節 陽 臺 和 垃 圾 道
第3.6.1條 宿舍宜設陽臺、平臺或其它晾曬設施。
第3.6.2條 宿舍出入口上部的陽臺和高層宿舍的陽臺,應做有組織排水。頂層陽臺應設雨罩。
第3.6.3條 四層及四層以上的宿舍,宜設垃圾管道。
第七節 門和窗
第3.7.1條 居室的窗應設吊掛窗簾的設施。衛生間、洗浴室和廁所的窗應有遮擋視線的措施。
第3.7.2條 居室和輔助用房的門洞口寬度不應小于0.90m。陽臺門和居室內附設的衛生間,其門洞口寬度不應小于0.70m。設亮窗的門洞口高度不應低于2.40m,不設亮窗的不應低于2m。
第四章 建筑設備
第4.0.1條 宿舍應設給排水系統。
第4.0.2條 采暖的宿舍宜采用集中供熱系統。采用火等供暖的宿舍應有出屋頂的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