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企業社會責任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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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會議的討論中,雖然所有的代表都認為社會責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領域,ISO應該在這個領域發揮作用,但多數認為目前ISO不應該制定社會責任國際標準,而應制定指導性文件。盡管目前對社會責任所涵蓋的領域尚未達成一致的意見,但是ISO主要還是從社會、環境以及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角度考慮制定規范的問題,并非只是參照SA8000。
實施企業社會責任認證需要面對的問題
目前,就企業社會責任問題開展第二方審核的現象較多,作為認證機構實施第三方認證依據的主要是SA8000。SA8000是一個以勞工問題為突出特點的標準。我國勞動密集型企業在普遍執行《勞動法》的同時,由于區域差異的原因,在工作時間、職工工資、福利保障、加班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不盡相同,一些企業的工作環境及條件還有待改善。特別加班問題,不但有企業自身的原因,國外采購商在價格和交貨期方面越來越苛刻的條件,也給企業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因此,盲目宣傳企業實施SA8000認證,會給我國勞動密集型企業增加更多的困難。
經濟發達國家采購商制定的企業社會責任守則,包括SA8000所一些要素,有些我們可以認同,有些則不能認同,如SA8000標準中涉及的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利、歧視等要素絕不是簡單的企業社會責任問題。中國企業需要承諾的社會責任要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確定。
國處采購商在對發展中國家加工企業實施企業社會責任審核評價時,采取了不同的態度,部分采購商只對中國的企業有要求并且必須進行評審,而對在其他國家設立的分廠則沒有要求,如福建某企業設在越南和柬埔寨的分廠,外商就從未去審核。這已不僅是簡單的企業社會責任問題
我國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大國,大量出口產品為服裝、紡織、鞋類、玩具、工藝品、運動器材、日用五金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由于我國外貿出口主要集中在歐美發達國家,而歐美國家正是提出和推動把勞工問題作為社會責任問題并試圖與貿易掛鉤的主要國家。因此,我國外貿出口行業需要對勞工標準問題、勞工標準與貿易掛鉤問題等進行認真研究。
根據SAI規定,使用SA8000標準開展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需得到美國SAI認可的8家認證機構(國外機構)實施。通過認證企業證書有效期3年,每半年復查一次,與其他管理體系認證不兼容,企業為此增加的成本較高。到目前為止,我國產品出口企業尚未發現因沒有通過SA8000認證而產品不能出口的事例,但由于不能滿足國際采購商對加工企業有關社會責任的要求(通常是第二方評價或認證)而影響產品出口的情況時有發生。54張SA8000證書與獲得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約13萬張認證證書相比,僅僅是個小數目。對SA8000認證,有些企業還有相當的盲目性。目前,我國政府和授權的認可機構尚未把此項目認證工作納入監管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