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標準:社會和諧的“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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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是世界各國公認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這一標準要求企業不僅要對產品質量負責,還要對勞工權利和社會大眾負責。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世界人權宣言及聯合國兒童權益公約所制定的SA8000,其宗旨是確保生產商及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必須符合社會責任的要求。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首先應表現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能力,其次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能力。從一定意義上說,社會責任國際標準體系SA8000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催化劑”。 有利于改善勞資關系 和諧勞動關系是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而社會和諧又是勞動關系和諧的體現與保證。SA8000認證程序,要求進行國際貿易的企業在童工、雇傭、健康安全、集體談判、差別待遇、懲罰措施、工作時間和報酬等問題上滿足一定條件。這對我國企業勞動關系管理既是一個促進,又是一個挑戰。 據統計,現階段我國農民工總數已逾1.5億,成為第二、三產業真正的主力軍。這1.5億農民工所在企業,基本上是非公有制企業,農民工面對的基本上都是私企老板,他們之間的關系就是典型意義的勞資關系。勞資關系事實上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生活中最為重要的經濟關系。勞資關系的和諧是和諧社會最基本的、也是最大的和諧。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符合國家的根本利益。如果勞動關系問題處理不當,就容易導致社會利益失衡,群眾心理失衡,人群之間不和睦,社會氛圍不和諧,社會穩定就難以實現。只有高度重視并妥善處理好勞動關系問題,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才能為社會和諧奠定堅實的基礎,確保國家的長治久安。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符合企業的根本利益。只有和諧的勞動關系,才能最大限度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提高勞動生產率,才有利于企業的生存、獲利和發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符合勞動者的根本利益。沒有和諧的勞動關系,企業得不到健康的發展,勞動者的就業崗位和勞動報酬的穩定性就沒有保證,勞動者的根本利益也同樣沒有保證。 有利于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企業作為企業公民應當履行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一般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消費者、對社區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環境、支持慈善事業、捐助社會公益、保護弱勢群體等等。它包含兩個層次的內容,第一層次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強制的社會責任,它是由相關政府機構制定并強制推行的;第二層次是道德和價值觀念要求的自發的社會責任,如更高的環境保護標準和慈善事業等,這類企業社會責任的推行建立在企業文化對人、自然、社會和諧關系的認可上。 我國目前的企業社會責任現狀令人擔憂,違反國家法律、強迫勞動、使用童工、生產安全事故、職工勞動環境惡劣、企業誠信缺失等案例層出不窮,嚴重干擾了我國的市場經濟秩序,一些企業一直習慣于追求短期經濟效益的快速增長,忽視了“企業倫理道德”的長期建設,無視企業作為“企業公民”的社會責任,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造成了惡劣影響,加強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 隨著科學發展觀的提出,勞工權利意識和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公民社會的逐漸成熟,不能很好履行自己的社會責任的企業,也將面臨著越來越嚴重的生存危機。中國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感更是要盡快覺醒,要認識到這是改革經營管理方式的需要,是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必然,也是全球化時代的一個基本要求。從國際上看,社會責任認證早晚會成為強制性的國際標準,有條件的中國企業應超前主動地去迎接,能較好地避免產品受到國際市場抵制的被動局面。 有利于構筑企業誠信 誠信就是誠實守信,誠信是倫理道德的底線,是人與人交往中必須遵守的道德。SA8000在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過程中,將企業明確為社會公民,并且在其標準中確立了企業作為社會公民應當遵守的誠信準則。對于企業而言,企業誠信的內容應當包括管理誠信、市場誠信、財務誠信、產品誠信和道德誠信。 當前,中國經濟領域存在嚴重的信用缺失現象,誠信缺失正在破壞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正常運營。因此,構建和諧社會應以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法制經濟為基礎,研究和諧社會構建的信用基礎,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密切結合起來,建設以社會主義信用體系為經濟基礎支撐、以和諧社會為社會狀態內核的社會主義社會,實現經濟基礎、上層建筑、社會意識形態的有機統一體。構建社會信用體系的路徑依賴于構建和諧社會的信用制度。 近十幾年來,管理體系方面的最重要的發展可能是SA8000社會責任國際標準。在目前的商業環境下,問題已經不是“是否應該”實施社會責任政策,而是如何有效實施。在ISO9000和ISO14000之后,SA8000標準是一個最新的管理體系標準,大多數公司意識到,消費者在選擇購物時越來越多地考慮公司的道德表現,商業行為符合道德標準已經變成一件頭等大事,大多數商業發展計劃都要道德評估和環境影響分析。社會責任管理不應只是一個單項的行動,應該納入公司持續發展的框架內。 SA8000標準主要內容 一、有關核心勞工標準 1.童工。公司不應使用或支持使用童工,應與其他人員或利益團體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兒童和應受當地義務教育的青少年的教育,不得將其置于不安全或不健康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下。 2.強迫性勞動。公司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強迫性勞動,也不得要求員工在受雇起始時交納“押金”或寄存身份證件。 3.自由權。公司應尊重所有員工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 4.歧視。公司不得對員工在聘用、報酬、訓練、退休等方面有歧視行為;公司不能允許強迫性、虐待性或剝削性的性侵擾行為。 5.懲戒性措施。公司不得從事或支持體罰、精神或肉體脅迫以及言語侮辱。 二、工時與工資 1.公司應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經常要求員工1周工作超過48小時,并且每7天至少應有1天休假;每周加班時間不超過12小時,除非在特殊情況下及短期業務需要時不得要求加班;且應保證加班能獲得額外津貼。 2.公司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不應低于法律或行業的最低標準,并且必須足以滿足員工的基本需求,并以員工方便的形式如現金或支票支付;對工資的扣除不能是懲罰性的;應保證不采取純勞務性質的合約安排或虛假的學徒工制度以規避有關法律所規定的對員工應盡的義務。 三、健康與安全 公司應具備避免各種工業與特定危害的知識,為員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采取足夠的措施,為所有員工提供安全衛生的生活環境,包括干凈的浴室、潔凈安全的宿舍、衛生的食品存儲設備等。 四、管理系統 公司高管層應根據本標準制定符合社會責任與勞工條件的公司政策,并對此定期審核;委派專職的資深管理代表具體負責,同時讓非管理階層自選一名代表與其溝通;建立適當的程序,證明所選擇的供應商與分包商符合本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