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
最近更新: | 人氣: 19458
√
√
*
12
苯并(a)芘
√
√
*
經熏烤的產品應檢驗此項目
13
蛋白質
√
√
*
14
脂肪
√
√
*
15
淀粉
√
√
*
16
水分
√
√
*
17
氯化物
√
√
*
18
凈含量
√
√
√
定量包裝產品檢驗此項目
19
標簽
√
√
注:依據GB2726、SB/T10280和GB2760等(五)發酵肉制品。
序號
檢驗項目
發證
監督
出廠
備注
1
過氧化值
√
√
√
2
鉛
√
√
*
3
無機砷
√
√
*
4
鎘
√
√
*
5
總汞
√
√
*
6
亞硝酸鹽
√
√
*
7
大腸菌群
√
√
√
8
致病菌
√
√
*
9
凈含量
√
√
√
定量包裝產品檢驗此項目
10
標簽
√
√
注:依據《發酵肉制品檢驗方案》、企業標準等八、抽樣方法根據企業申請取證產品品種,在企業的成品庫內,按種類(咸肉類、臘肉類、風干肉類、中國臘腸類、中國火腿類、生培根類、生香腸類、白煮肉類、醬鹵肉類、肉糕類、肉凍類、油炸肉類、肉松類、肉干類、熏燒烤肉類、肉脯類、熟培根類、熏煮香腸類、熏煮火腿類、發酵香腸類和發酵肉類等)分別隨機抽取1種產品進行發證檢驗。所抽樣品須為同一批次保質期內的產品,抽樣基數不少于20 kg,每批次抽樣樣品數量為4kg(不少于4個包裝),分成2份,1份檢驗,1份備查。樣品確認無誤后,由抽樣人員與被抽查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當場封存樣品,并加貼封條,封條上應有抽樣人員簽名、抽樣單位蓋章及抽樣日期。九、其他要求(一)企業應建立產品銷售明細記錄并妥善保存;(二)車間工作人員須著潔凈的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并佩帶口罩,工作帽應罩住全部頭發,工作服應定期清洗消毒。十、發酵肉制品檢驗方案(一)范圍。本檢驗方案適用于以鮮(凍)畜禽肉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輔料,經修整、切丁、斬拌或絞制、灌裝、發酵、涼掛、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非加熱型可直接食用的發酵香腸;也適用于以帶骨或去骨鮮(凍)畜禽肉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輔料,經修整、腌制、發酵、涼掛、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非加熱型可直接食用的發酵火腿;也適用于以鮮(凍)畜禽肉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輔料,經修整、腌制、發酵、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其他類非加熱型可直接食用的發酵肉制品的發證檢驗。(二)技術要求。1. 指標
項 目
指 標
鉛(Pb),mg/kg ≤
0.5
無機砷,mg/kg ≤
0.05
鎘(Cd),mg/kg ≤
0.1
汞(以Hg計),mg/kg ≤
0.05
亞硝酸鹽(以NaNO2計),mg/kg ≤
30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g/100g ≤
0.25
大腸菌群,MPN/100g ≤
30
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