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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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茶葉產品包括所有以茶樹鮮葉為原料加工制作的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及經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緊壓茶,共9類產品。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種代用茶不在發證范圍。
茶葉的申證單元為1個。生產許可證上應注明產品品種,即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緊壓茶中的1類或幾類;茶葉分裝企業應單獨注明。茶葉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其產品類別編號:1401。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流程。
鮮 葉
→ 殺青 → 揉捻 → 干燥 → 綠茶
→ 萎凋 → 揉捻(或揉切)→ 發酵 → 干燥 → 紅茶
→ 萎凋 → 做青 → 殺青 → 揉捻 → 干燥 → 烏龍茶
→ 殺青 → 揉捻 → 悶黃 → 干燥 → 黃茶
→ 萎凋 → 干燥 → 白茶
→ 殺青 → 揉捻 → 渥堆 → 干燥 → 黑茶
茶 葉
→ 制坯 → 窨花 → 復火 → 提花 → 花茶
→ 拼切勻堆 → 包裝 → 袋泡茶
→ 篩切拼堆 → (渥堆) → 蒸壓成型 → 干燥 → 緊壓茶
精制加工:毛茶 → 篩分 → 風選 → 揀梗 → 干燥
分裝加工:原料 → 拼配勻堆 → 包裝
(二)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鮮葉、鮮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質污染,造成茶葉產品農藥殘留量及重金屬含量超標。
2.茶葉加工過程中,各工序的工藝參數控制不當,影響茶葉衛生質量和茶葉品質。
3.茶葉在加工、運輸、儲藏的過程中,易受設備、用具、場所和人員行為的污染,影響茶葉品質和衛生質量。
(三)關鍵控制環節。
原料的驗收和處理、生產工藝、產品倉儲。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1.生產場所應離開垃圾場、畜牧場、醫院、糞池50米以上,離開經常噴施農藥的農田100米以上,遠離排放“三廢”的工業企業。
2.廠房面積應不少于設備占地面積的8倍。地面應硬實、平整、光潔(至少應為水泥地面),墻面無污垢。加工和包裝場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1次。
3.應有足夠的原料、輔料、半成品和成品倉庫或場地。原料、輔料、半成品和成品應分開放置,不得混放。茶葉倉庫應清潔、干燥、無異氣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綠茶生產必須具備殺青、揉捻、干燥設備(手工、半手工名優茶視生產工藝而定)。
2.紅茶生產必須具備揉切(紅碎茶)、揉捻(工夫紅茶和小種紅茶)、揀梗和干燥設備。
3.烏龍茶生產必須具備做青(搖青)、殺青、揉捻(包揉)、干燥設備。
4.黃茶生產必須具備殺青和干燥設備。
5.白茶生產必須具備干燥設備。
6.黑茶生產必須具備殺青、揉捻和干燥設備。
7.花茶加工必須具備篩分和干燥設備。
8.袋泡茶加工必須具備自動包裝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