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企業良好作業規范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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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過程質量管理
10.3.1 企業宜采用HACCP(危害分析及關鍵控制點)進行管理。
10.3.2嚴格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其配方及工藝條件不經批準不得隨意更改。生產中如發現質量問題,應迅速追查并糾正。
10.3.3 為掌握每一步生產過程的質量情況及便于事后追溯,企業應在生產過程控制點抽檢半成品,并制作質量記錄表、生產記錄表等管理報表。
10.3.4 不合格半成品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應予以適當處理,并做好處理記錄。
10.3.5定期對工作臺面、工器具、工作服、操作工手部、包裝后最初一定量的成品及其他抽樣成品做微生物(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檢驗,必要時做霉菌、酵母檢查,驗證清洗消毒作業是否正確、徹底。正常情況下每周一次,檢驗不符合規定時,應每天檢驗直到合格為止。停工后再開工時,必須進行驗證。
10.3.6每批成品入庫前應有檢驗記錄,不合格的應予以適當處理,并做好處理記錄。
10.4 成品的質量管理
10.4.1 詳細制訂成品的質量指標、檢驗項目、檢驗標準、抽樣及檢驗方法。質量指標的下限不得低于國家標準,檢驗方法原則上應以國家標準方法為準,如用非國家標準方法檢驗時應定期與標準方法核對。
10.4.2 成品須逐批隨機抽取樣品,根據產品標準進行出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出廠,并做好不合格產品的處理記錄。
10.4.3 分析結果應填寫“成品質量檢驗記錄表”,結合“生產記錄”來判定成品是否合格,同時作為批準出庫的依據。
10.4.4 成品入庫后應注意成品倉庫貯存條件的管理與記錄。
10.4.5 成品出庫時應檢查生產日期及保質期,注意對外觀質量再做檢查,禁止運輸中無法保持成品質量完好的車輛出貨等。
10.4.6 制訂成品留樣計劃,每批成品應留樣保存,以便在必要的質量檢測及產生質量糾紛時備檢。
必要時,應做成品的保質期內穩定性試驗。
10.4.6.1保溫檢查:對滅菌乳、煉乳等非日配型的產品應隨機抽取樣品在保溫實驗(滅菌乳37±1℃保溫7天,煉乳37±1℃保溫10天)后做感官檢驗、理化檢驗,必要時做微生物檢驗。
10.4.6.2保存檢驗:對長保質期產品每批成品應留樣保存,以供必要的品質檢驗及質量糾紛時檢測之需。
10.5 貯存與運輸的管理
10.5.1 儲運物品應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劇烈的溫度和濕度變動及撞擊等而影響質量。
10.5.2 成品應按品種、包裝形式、生產日期分別貯存,以先進先出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