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 美國食品藥物檢驗局(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制定藥品GMP,目的在于確保藥品的高度品質(zhì)。 1964年 美國強制實施藥品GMP。 1969年 美國公布食品GMP基本法。 1969年 世界衛(wèi)生組織(WHO)通函各國政府促請研究并實施藥品GMP制度,目前世界各國多已正式立法強制實施。 1975年 日本厚生省開始訂定各類食品衛(wèi)生規(guī)范(Code of Hygienic Practice of Food)。 1989年 臺灣開始推行食品良好作業(yè)規(guī)范(GMP)采用自愿認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