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91-2000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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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級綠色食品:系指生產地的環境質量符合NY/T391要求,生產過程中
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肥料、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和其它有害于環境
和身體健康的物質,按有機生產方式生產,產品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標準,經專
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AA級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
3.3 A級綠色食品:系指生產地的環境質量符合NY/T391的要求,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綠色食品生產資料使用準則和生產操作規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學合成生產資料,產品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標準,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A級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
3.4 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綠色食品植物生長地和動物養殖地的空氣環境、水環境和土壤環境質量。
4 環境質量要求
綠色食品生產基地應選擇在無污染和生態條件良好的地區。基地選點應遠離工礦區和公路鐵路干線,避開工業和械市污染源的影響,同時綠色食品生產基地應具有可持續的生產能力。
4.1 空氣環境質量要求
綠色食品產地空氣中各項污染物含量不應超過表1所列的濃度值。
表1 空氣中各項污染物的濃度限值
mg/m3(標準養成)
項 目
濃 度 限 值
日平均 1小時平均
總懸浮顆料物(TSP)
二氧化硫(SO2)
氮氧化物(NOx)
氟化物(F)
0.30 —
0.15 0.50
0.10(μg/m3) 20(μg/m3)
1.8[μg/(dm2•d)](掛片法)
注: ① 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濃度; ② 1小時平均指任何一小時的平均濃度; ③ 連續采樣三天, 一日三次, 晨、午、和夕各一次; ④ 氟化物采樣可用動力采樣濾膜法或用石灰濾紙掛片法, 分別按各自規定的濃度限值執行, 石灰濾紙掛片法掛置七天。
4.2 農田灌溉水質要求
綠色食品產地農田灌溉水中各項污染物含量不應超過表2所列的濃度值。
表2 農田灌溉水中各項污染物的濃度限值
項 目
濃 度 質 量
pH值
總 汞
總 鎘
總 砷
總 鉛
六價鉻
氟化物
糞大腸菌群
5.5-8.5
0.001
0.005
0.05
0.1
0.1
2.0
10000(個/L)
注:灌溉菜園用的地表水需測糞大腸菌群,其他情況不測糞大腸菌群。
4.3 漁業水質要求
綠色食品產地漁業用水中各項污染物含量不應超過表3所列的濃度值。
表3 漁業用水中各項污染物的濃度限值
項 目
濃 度 限 值
色、臭、味
漂浮物質
懸浮物
pH值
溶解氧
生化需氧量
總大腸菌群
總汞
總鎘
總鉛
總銅
總砷
六價鉻
揮發酚
石油類
不得使水產品帶異色、異臭和異味
水面不得出現油膜或浮末
人為增加的量不得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