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茶葉 NY/T28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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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
NY/T288—2002
綠色食品 茶葉
Green food—Tea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茶葉的術語和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貯藏和運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獲得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茶葉產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5009.12 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3 食品中銅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機磷農藥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 7718 食品標簽通用標準
GB/T 8302 茶 取樣
GB 9679 茶葉衛生標準
GB 11680 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
GB 14876 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農藥殘留量的測定方法
GB/T 17332 食品中有機氯和擬除蟲菊酯類農藥多種殘留的測定
NY/T 391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393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綠色食品 green food
遵守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
[NY/T 391-2000,定義3.1]
3.2
常規茶類 conventional tea kinds
普通的綠茶、紅茶、青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緊壓茶、磚茶)和花茶等。
4 要求
4.1 花色等級
綠色食品茶葉的分級應符合產品實際執行的常規茶類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企業標準的規定。
4.2 基本要求
4.2.1 產品應具有各類茶葉的自然品質特征,品質應正常,無劣變,無異味。
4.2.2 產品應潔凈,不得含有非茶類夾雜物。
4.2.3 不著色,不添加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和香味物質。
4.3 感官品質要求
綠色食品茶葉的感官品質應符合本級實物標準樣品質特征或產品實際執行的常規茶類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企業標準規定的品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