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 熱帶、亞熱帶水果 NY/T75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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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香蕉果實規格
按NY/T517—2002中5.1.2的規定執行。
5.2.6 菠蘿理化指標和果實大小分級
按NY/T450—2001中6.2、6.3、6.5、6.6、的規定執行。
5.2.7 芒果大小類別
按NY/T492—2002中5.2的規定執行。
5.2.8 枇杷理化指標和果實大小級別
按GB/T13867—1992中7.2、7.3、7.5的規定執行。
5.2.9 番石榴大小類別
按NY/T518—2002中5.2的規定執行。
5.2.10 楊桃大小類別
按NY/T488—2002中5.2的規定執行。
5.2.11 紅毛丹理化指標
按NY/T485—2002中5.2、5.3的規定執行。
5.2.12 毛葉棗大小類別
按NY/T484—2002中5.2的規定執行。
5.2.13 可溶性固形物
按GB/T12295的規定執行。
5.3 衛生指標檢測
5.3.1 砷
按GB/T5009.11的規定執行。
5.3.2 鉛
按GB/T5009.12的規定執行。
5.3.3 鎘
按GB/T5009.15的規定執行。
5.3.4 汞
按GB/T5009.17的規定執行。
5.3.5 氟
按GB/T5009.18的規定執行。
5.3.6 六六六、滴滴涕
按GB/T5009.19的規定執行。
5.3.7 樂果、敵敵畏、馬拉硫磷、殺螟硫磷和二嗪磷
按GB/T5009.20的規定執行。
5.3.8 多菌靈
按GB/T5009.188的規定執行。
5.3.9 辛硫磷
按GB/T5009.102的規定執行。
5.3.10 百菌清
按GB/T5009.105的規定執行。
5.3.11 亞胺硫磷
按GB/T5009.131的規定執行。
5.3.12 敵百蟲、毒死蜱
按GB/T5009.145的規定執行。
5.3.13 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脂和氯氟氰菊酯
按GB/T5009.146
5.3.14 二氧化硫
按GB/T5009.34的規定執行。
6 檢驗規則
6.1 組批
凡同產地、同品種、同一日采收的鮮果作為一個檢驗批次。
6.2 抽樣方法
按GB/T8855的規定執行。
6.3 檢驗分類
6.3.1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是對產品進行全面考核,即對本標準規定的全部要求進行檢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進行型式檢驗:
a) 申請綠色食品標志的產品或綠色食品年度抽查檢驗;
b) 前后兩次抽樣檢驗結果差異較大;
c) 因人為或自然因素使生產環境發生較大變化;
d)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或主管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