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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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規模化畜禽圈養區:產地周圍1km范圍內無工礦企業和城鎮。
( 4)礦泉水、純凈水、太空水、 兀 化水等水源地。
4.5 續報企業 產地環境質量監測
4.5.1經省綠色食品辦公室(中心)調查確認,產地及其周邊2km范圍內沒有新增工礦企業污染源,且產地范圍沒有變化、產地面積未擴大,農業生產資料的使用符合綠色食品相關準則的要求,水源未受污染,免做產地環境質量監測。
4.5.2不符合4.5.1條件要求,按4.1、4.2、4.3、4.4要求進行產地環境監測工作的優化。
5. 調查結論及調查報告編寫
5.1檢查員應詳細填寫《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表》(見附件)。表中應明確提出免做監測項目、免檢理由及補測項目。
5.2調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檢查員應當向 省綠辦 (中心)提交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中應明確調查時間和檢查員級別,并簽名。
5.3調查報告中應明確提出是否免做有關環境質量監測的結論、理由及監測優化方案。
5.4 應當附報《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調查表》 中所有調查數據、資料的原始證明材料。
5.5調查報告編寫提綱
(1) 任務的來源
(2) 調查對象
(3) 調查單位和調查人員
(4) 調查時間
(5) 調查方法
(6) 申報產品產地基本情況
所在位置、地形、地貌;氣象(主導風向);水文狀況(主要水域、歷年灌溉情況);土壤類型及歷年土壤改良情況(客土);植被及生物資源;自然災害情況(包括病蟲草害);地方病;農業生產狀況及歷年農藥、肥料施用情況
(7) 環境質量現狀調查
水質(水源、監測時間、數據,免測理由及補測項目)
土壤環境(土壤背景值或監測時間、數據,免測理由及補測項目)
大氣環境(最近污染源名稱、距離,對產地影響,免測理由及補測項目)
( 8)結論(優化監測結論;保護環境的建議和措施)
6. 附 則
6.1 本辦法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負責解釋。
6.2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下載文件
附件一 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表
附件二 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人員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