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肥料水分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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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100~105℃烘干法測定水分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不含易熱解和易揮發成分的有機肥料水分的測定。
2 方法提要 試料經100~105℃烘干至恒重,所失重,即為水分的質量。
3 儀器、設備 通常實驗室用儀器和 3.1 電熱鼓風恒溫干燥箱:能控制溫度150±2℃。 3.2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3.3 干燥器:內裝變色硅膠干燥劑。 3.4 鋁盒。
4 試樣制備 4.1 取風干的實驗室樣品充分混勻后,按四分法縮減至100g,粉碎,全部通過1mm孔徑篩,裝入樣品瓶中備用。 4.2 取新鮮的實驗室樣品盡快稱其鮮重,再將樣品放入80~90℃電熱鼓風恒溫干燥箱(3.1)中烘15~30min(致密組織烘30min),然后降溫至65℃,保持12~24h,取出再稱量,然后按(4.1)處理制樣裝瓶備用。
5 分析步驟 5.1 將鋁盒斜放盒蓋放入100~105℃的電熱鼓風恒溫干燥箱( 3.1)中烘30min,取出蓋好,移入干燥器(3.3)中平衡20min,取出稱量。再烘30min,同上條件稱量,直至兩次質量之差不超過1mg,即為恒重。 5.2 將試樣(4.1)或(4.2)稱取約5g,精確至0.001g,平鋪于已知恒質的鋁盒 (5.1),蓋好蓋,并移至已預熱至105℃的電熱鼓風恒溫干燥箱(3.1)內(鋁盒應接近于溫度計水銀球水平位置,且不要靠近箱的內壁),將盒蓋打開斜放,然后關好箱門。于105±2℃烘干8h。蓋好盒蓋取出,移入干燥器(3.3)中平衡30min,取出稱量。
6 分析結果的表述 水分含量以質量百分數(%)表示,按下式計算:
水分(風干基)=〔(m1-m2)/(m1-m0)〕×100
式中:m1── 風干樣及鋁盒質量,g; m2── 烘干樣及鋁盒質量,g; m0── 鋁盒質量,g。
所得結果應表示至一位小數。
7 允許差 7.1 取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定結果。 7.2 平行測定絕對差值不大于0.2%。
附 錄 A 有機肥料水分的測定 減壓干燥法 (補充件)
A1 適用范圍 適用于含有易熱解成分的有機肥料樣品,但不適于含有揮發性油的樣品。 A2 方法提要 在60℃的減壓干燥箱中,試料烘干至恒重,以烘干失重求得試料的水分。 A3 儀器、設備 通常實驗室用儀器和 A3.1 電熱式減壓干燥箱:溫度可控制在60±1℃。 A3.2 分析天平:感量為0.000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