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團體標準詳解 團體標準如何參編 團體標準制定具體流程費用
北京團體標準,是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社會團體依法制定、自主發布,供團體成員約定采用或社會自愿采用的標準,是本市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互補銜接,核心作用是快速響應市場創新需求、填補標準空白,助力首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核心定義與定位
(一)核心定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及《北京市標準化辦法》,團體標準是由社會團體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基于科學研究成果和社會實踐經驗制定,用于規范團體內部活動、指導行業發展,由團體成員約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團體的規定供社會自愿采用的技術要求,涵蓋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多個領域。
與強制性國家標準、推薦性的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不同,北京團體標準由社會團體自主主導,不具有強制執行力,但需符合國家及本市產業政策,不得低于強制性標準的技術要求,且不得用于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二)在本市標準體系中的定位
北京市構建了“以國際標準為引領,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為基礎,地方標準為特色,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為補充”的完整標準體系。其中,北京團體標準的定位突出“補短板、促創新、強適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