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食品安全、食品衛生、食品質量的概念以及三者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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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食品安全是個法律概念。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一些國家以及有關國際組織從社會系統工程建設的角度出發,逐步以食品安全的綜合立法替代衛生、質量、營養等要素立法。1990年英國頒布了《食品安全法》,2000年歐盟發表了具有指導意義的《食品安全白皮書》,2003年日本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部分發展中國家也制定了《食品安全法》。綜合型的《食品安全法》逐步替代要素型的《食品衛生法》、《食品質量法》、《食品營養法》等,反映了時代發展的要求。Z%
基于以上認識,食品安全的概念可以表述為:食品(食物)的種植、養殖、加工、包裝、貯藏、運輸、銷售、消費等活動符合國家強制標準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以導致消費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的隱患。該概念表明,食品安全既包括生產安全,也包括經營安全;既包括結果安全,也包括過程安全;既包括現實安全,也包括未來安全。>Z
在我國,確立“食品安全”的法律概念,并以此種概念涵蓋 “食品衛生”、“食品質量”等屬概念,以《食品安全法》替代《食品衛生法》等,具有以下方面的價值和意義:~"22
首先,突出了全局性。食品安全可以涵蓋食品生產經營的多環節和多要素,也可以涵蓋食品企業、監管部門、中介機構等多單位和多部門,可以克服目前部門立法或者環節立法的缺陷,構建環節緊密、要素齊全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D
其次,突出了科學性。從目前國際社會來看,《食品衛生法》與傳統社會治理相聯系,突出政府許可和處罰,屬于第一代食品保障法。而《食品安全法》則與現代社會治理相聯系,以科學的風險評估為基點,兼顧行政許可與行政指導,政府宏觀監管與企業微觀保障,屬于第二代食品保障法。)
再次,突出了統一性。目前,我國基本確立了以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以食品安全可以統一各環節、各部門的準入條件、標準內容等,而避免目前的在同一環節對同一企業進行衛生、質量等多要素的重復監管。0Pu
明確相互關系 建立和諧體系`
是以食品安全,還是以食品衛生或者食品質量為要素來構筑我國的食品保障體系,絕不是簡單的概念游戲,而是社會治理理念的變革。食品安全、食品衛生、食品質量等概念體現出不同的理念。]!+m)I
食品安全與食品衛生:食品安全是種概念,食品衛生是屬概念。食品衛生具有食品安全的基本特征,包括結果安全(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等)和過程安全,即保障結果安全的條件、環境等安全。食品安全和食品衛生的區別:一是范圍不同。食品安全包括食品(食物)的種植、養殖、加工、包裝、貯藏、運輸、銷售、消費等環節的安全,而食品衛生通常并不包含種植養殖環節的安全。二是側重點不同。食品安全是結果安全和過程安全的完整統一。食品衛生雖然也包含上述兩項內容,但更側重于過程安全。所以,《食品工業基本術語》將“食品衛生”定義為“為防止食品在生產、收獲、加工、運輸、貯藏、銷售等各個環節被有害物質污染,使食品有益于人體健康所采取的各項措施”。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