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材料驗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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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使包裝材料進貨檢驗工作及時、準確、規范地進行,特制訂本規范。
2.適用范圍
包裝材料進貨檢驗
3.職責
3.1 包裝材料檢驗員
3.1.1對進貨包裝材料進行抽樣檢驗,并對包裝材料質量進行判定。
3.1.2負責包裝材料進貨質量異常信息的反饋,并督導供應商對異常進行改善。
3.1.3對現場反饋的包裝材料狀況負責跟進處理。
3.2.倉管員
核對《送料單》上包裝材料的品名、規格是否與訂單一致,對經包裝材料檢驗員判定合格或特采的包裝材料進行點數、收貨、標識,對退的包裝材料安排送貨員退貨。
3.3.質控部、技術部經理
3.3.1.對包裝材料質檢員判定為不合格包裝材料作出處理建議。
3.3.2 對現場反饋的異常包裝材料負責跟進處理。
3.4采購部經理
對與供應商有爭議的判定,負責與供應商進行協商和確認,對質量有異常的包裝材料督促供應商按要求進行改善。
3.5主管副總
對質控部關于不合格包裝材料的處理建議作出裁決。
4.內容
4.1.包裝材料到貨后倉管員先對送貨員提供的《送貨單》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由倉管員負責通知包裝材料檢驗員進行驗收。
4.2.檢驗員接到通知后依據《包裝物驗收標準》對送貨包裝材料進行抽樣檢查。檢查時必須客觀公正,并本著先到先驗的原則進行。
4.3.對經檢驗判定為合格的包裝材料,通知倉管員安排卸貨及點收;對檢驗不合格的包裝材料,包裝材料檢驗員應填寫《原輔材料不合格品報告單》,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項目及不良比率,報質控部經理作出處理。同時通知倉管員暫緩收貨,等候包裝材料處理結果。
4.4.《原輔材料不合格品報告單》經主管副總核準后,由包裝材料質檢員出具《原輔材料入庫通知單》(一式二份),由倉儲部核對后,分別交倉管員。倉管員按《原輔材料入庫通知單》裁定的處理意見安排收貨或退貨。
4.5.對檢驗不合格而特采收貨的包裝材料,倉管員應作明確標識,標識應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項目和不合格的比率,以方便使用時進行跟蹤和控制。
4.6.對因生產急需而來不及檢驗的包裝材料依《緊急放行控制程序》的相關要求進行。
4.7.包裝材料檢驗結束,檢驗員出具《合格證》,交倉庫倉管員。
4.8.對現場反饋的包裝材料使用異常狀況,包裝材料檢驗員應進行跟蹤、分析、處理,并報主管和反饋給供應商,督促供應商按要求進行改善,同時視情況對該批包裝材料進行重新進行扣款處理,以補償生產過程造成的損失。
5.相關文件和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