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AS 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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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要求事項
組織應建立并維持一個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本(4) 節將說明此系統的要求。
4.2 安全衛生政策
組織應有高主管授權之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清楚陳述整體安全衛生目標與改善安全衛生績效之承諾。該政策應:
對組織之安全衛生風險的性質及規模是合宜的;
包括持續改善之承諾;
包括對至少符合目前適用的安全衛生法令規章及組織須遵守的其他要求事項之承諾;
已文件化、實施及維持;
傳達給所有員工,使其認知個人的安全及衛生責任;
可向利害相關者公開;以及
定期審查以確認該政策保持對組織的相關性及合宜性。
4.3 規劃
4.3.1 危害鑒別、風險評估及風險控制之規劃
組織應建立并維持適當的程序以持續鑒別危害、評估風險及實施必要的控制方法。此應包括:
例行性及非例行性活動;
所有人員進入工作場所之活動(包括分包商及訪客);
工作場所中由組織或其他單位所提供之設施。
組織在設定本身的安全衛生目標時,應確認已將風險評估的結果及險控制的效果納入考慮。組織應 此項資訊文件化并保持其更新。
組織之危害鑒別及風險評估的方法應:
依據組織之相關范圍性質及時機定義,以確保其為主動式而非被動式;
提供風險之分類及鑒別那些將被4.3.3節及4.3.4節所定義之方法消除或控制的 風險
與運作經驗及使用風險控制方法之能力相一致;
提供資訊輸入以決定要求、訓練需求之鑒別及(或)作業管制之發展;
提供需求行動之監督以確認其實施之有效性與適時性。
備考:危害鑒別風險評估及風險控制之詳細指導崗要,見OHSAS 18002。
4.3.2 法令規章與其它要求事項
組織應建立度維持一程序,以鑒別并取得適用之法令規章與其它安全衛生要求事項。組織應保持此項資訊之更新。法令規章與其它要求事項之相關資訊應傳達給員工及其他利害相關者。
4.3.3 目標
組織于內部各個相關部門與階層,就建立并維持其文件化的職業安全衛生目標。在建立與審查目標時,組織應考慮到法令規章與其它要求事項,本身的安全衛生危害及風險、技術面取舍與財務、作業及業務等要求事項,以及利害相關者的觀點。目標應與安全衛生政策一,包括對持續改善的承諾
4.3.4 安全衛生管理方案
組織應制定并維持一個或多個安全衛生管理方案,以達成其目標。方案中應包括如下之文件:
(a)組織內各個相關與階層為達成目標之權責分工;以及 (b)達成目標之方法與時程。
安全衛生管理方案應于定期及規劃之段審查。必要時,應修訂安全衛生管理方案,以說明組織之活動、產品、服務或運作狀況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