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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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確定受審核方EMS中應予重點審核的要素;
(f) 對受審核方EMS中有待審核的要素的審核程序;
(g) 審核的工作語言和報告語言;
(h) 引用文件清單;
(i) 主要審核活動的預定時間和起止日期:
(j) 進行審核的日期和地點;
(k) 審核組成員名單;
(l) 與受審核方管理者舉行會議的日程表;
(m) 保密要求;
(n) 報告的內容和格式,審核報告的預計簽發和分發日期;
(o) 文件留存要求。
應將審核計劃傳達委托方、審核員和受審核方,并由委托方審閱批準。
如果受審核方對審核計劃中的任何內容有異議,應通知審核組長。應在實施審核之前在審核組長、受審核方和委托方之間進行磋商解決分歧。對審核計劃的任何改動均應在開始審核前或審核過程中取得所涉及的各方的同意。
5.2.2 審核組任務分配
應根據需要,對每個審核組成員落實其負責審核的具體EMS要素、職能或活動,并指示其所應遵循的審核程序。任務的分配應由審核組長與所涉及的審核組成員共同商定。在審核期間,為了更好地實現審核目的,審核組長可對任務分配作出變更。
5.2.3 工作文件
為便利審核工作的開展,所須提供的工作文件可包括:
(a) 記錄審核證據和審核發現的表格文件;
(b) 用于評價EMS要素的程序和檢查清單;
(c) 會議記錄。
工作文件至少應保留到審核結束;審核組成員應保護好機密信息和產權信息。
5.3 審核的實施
5.3.1 首次會議
應召集首次會議,其目的是:
(a) 向受審核方管理者介紹審核組成員;
(b) 確認審核范圍、目的和計劃,共同認可審核進度表;
(c) 簡要介紹審核中采用的方法和程序;
(d) 在審核組和受審核方之間建立正式聯絡渠道;
(e) 確認已具備審核組所需的資源與設備;
(f) 確認末次會議的日期和時間;
(g) 促進受審核方的參與;
(h) 對審核組現場安全和應急程序的審查。
5.3.2 收集審核證據
應收集充足的證據,以便判定受審核方的EMS是否合乎EMS審核準則。
應通過面談,文件審閱和對活動與狀況的觀察來收集證據。應對不符合EMS審核準則的表現(行為)作出記錄。
應利用從獨立來源(如觀察、記錄和現有的測試結果等)取得的支持信息,對來自面談的信息加以驗證。無法驗證的信息應予標明。
審查組應對受審核方EMS活動中采樣方案的根據和確保采樣與測量過程有效質量控制的程序進行審查。
5.3.3 審核發現
審核組應對所有審核證據進行評審,以確定EMS在哪些方面不符合審核準則。應確保將關于不符合的審核發現清晰、明確地形成文件,并以審核證據作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