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1996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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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實施與運行
A4.1組織結構和職責
環境管理體系的成功實施需要組織內全體員工的承諾。因此,不能認為環境上職責僅限于環境職能部門,事實上,組織內的其他部門,如運行管理部門,人事部門等,也可以有這方面責任。
這一承諾始于最高管理者,他(們)應制定組織的環境方針并確保環境管理體系的實施。作為上述承諾的一部分,是指定專門的管理者代表,規定他(們)對實施環境管理體系的職責和權限。對于大型或復雜的組織,可以有不止一個管理者代表。對于中、小型企業,可由一個人承擔這些職責。最高管理者還應確保提供環境管理體系的實施與保持所需的適當的資源。另一重要事項是妥善規定環境管理體系的關鍵職責,并落實到有關人員。
A4.2培訓、意識和能力
組織應建立并保持一套確定培訓需求的程序。同時,它還應要求代表它工作的承包方證實其員工接受過必要的培訓。
管理者應對確保人員勝任性(特別是行使環境管理職能的人員)所需的經驗、能力和培訓水平予以確定。
A4.3信息交流
組織應實施對有關信息和相關方要求的接受、歸檔與答復的程序。該程序可包括與相關方的對話和對他們所關注的問題的考慮。在某些情祝下,對相關方所關注事務的答復中,可包含有關組織運行所造成的環境影響的內容。這些程序中,還應包含就應急計劃和其他問題與官方機構的聯絡事宜。
A4.4環境管理體系文件
文件內容應足夠詳盡,以充分描述環境管理體系的核心要素,以及它們之間相互作用的情況。同時,還應能指示出獲取關于環境管理體系中具體運行部分的更詳細信息的途徑。可將環境文件納入組織實施的其他體系的文件。不強求編制專門手冊。
有關文件應包括:
a. 過程信息;
b. 組織機構圖;
c. 內部標準與運行程序;
d. 現場應急計劃。
A4.5文件控制
4.4.5旨在確保組織對文件的建立與保持能夠充分適應實施環境管理體系的需要。但組織應將主要注意力放在環境管理體系的有效實施及其環境表現(行為)上,而不應過分追求一個繁瑣的文件控制系統。
A4.6運行控制
將來修訂時可能會增添這方面的內容。
A4.7應急準備和響應
將來修訂時可能會增添這方面的內容。
A5 檢查與糾正措施
A5.1監測和測量
將來修訂時可能會增添這方面的內容。
A5.2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
組織在制定與保持用于調查與糾正不符合的程序時,應包含下列基本內容:
a. 確定引起不符合的原因;
b. 確定并實行必要的糾正措施;
c. 實施或修改必要的控制措施,以防再度發生不符合;
d. 記錄由糾正措施所導致的對書面程序的任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