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珠海wal-mart驗廠咨詢:休假規定
佛山市酷狄五金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
KD-004
版本
A0
生效日期
2013-11-01
制定
人事部
審核
核準
主題
休假規定
一、目的:為了規范公司休假制度,明確雇員的休假規定,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二、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雇員。
三、定義:略
四、權責:
4.1本規定之制/修訂:管理部CSR小組;
4.2本規定之討論審核:員工代表、管理部、生產部、采購部及相關單位主管;
4.3本規定這核準:公司總經理室;
4.4本規定之發布與培訓:管理部、所有部門;
4.5本規定之解釋權:管理部。
五、作業流程與要求:
5.1假別及請假期限規定:
5.1.1事假(無薪假):員工在工作日因私人事情必須親自辦理時可以申請請假,公休日
不計入事假天數。
5.1.2公休日(無薪假):周六與周日為公休日;
5.1.3固定節假日(有薪假):按《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法定節假日一年十一天。如逢周六、周日,須在工作日補假;
元旦節(元月1日)一天;
春節(農歷年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清明節一天
勞動節(5月1日)一天;
端午節(農歷五月初五)一天;
中秋節(農歷八月十五)一天;
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5.1.4產假(有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公司懷孕女職工生育可請產假98天,包括產前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5.1.5陪產假:公司男職工,在妻子生育期間,憑獨生子女證的可享受陪產假10天。
5.1.6流產假(有薪假):公司女職工懷孕流產,憑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且有準生證的公司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可請15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流產的可請42天的產假。
5.1.6.1哺乳假:女職工的嬰兒在一周歲內并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的,即有準生證和嬰兒的出生證明,可享受每天兩次每次30分鐘的哺乳時間。每天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雙胞胎生育的,一天二次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一天二次每多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就增加30分鐘。
5.1.6.2哺乳假期須當天休完,不能累計計算或以工資的方式代付,逾期視作為放棄。
5.1.7年假(有薪假)
5.1.7.1公司按照《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給予法定年休假。休假時間按員工的實際工齡計算:工作滿一年未滿十年者,5天年假;工作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年假;工作滿二十年以上者,15天年假;
5.1.7.2年休假計算同期為公歷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5.1.7.3年休假一般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前提下采輪休方式進行。公司鼓勵員工在生產淡季積極享受年休假。公司也可根據生產需要在征得員工代表同意下報備當地勞動部門后統一安排年休假。當年應享有的年休假福利原則上于當年內休完。 (東莞wal-mart驗廠)
5.1.7.4公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公司將按照(2008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方法第一號令)給予員工日常工資的300%的年休假工資報酬。
公司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5.1.7.5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5.1.8工傷假(有薪假):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其停工留薪期為工傷假期。工傷假期限依工傷治療醫院醫師出具的工傷治療與休息所需之日期而定。一般最長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該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員工工傷醫療期間獲100%合同工資、其它津貼和職務津貼。(《工傷保險條
例2004》)
5.1.9病假(有薪假):除工傷外,雇員因個人疾病原因請假稱為病假。因病無法上班者須持鎮級以上醫院醫師開具的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天數不超過國家規定之限(《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病假期間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的80%發放。
5.1.9.1員工實際工齡10年以下,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含5年)的為3個月醫療期;5年以上的為6個月醫療期;員工實際工齡10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含五年)的為6個月醫療期;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醫療期;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醫療期;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醫療期;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的醫療期。
5.1.9.2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5.1.10婚假(有薪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男滿25周歲,
女滿23周歲)增加婚假10天。
5.1.11喪假(有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持公安或民政單位出具之死亡證明可請喪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經公司批準可給予一天喪假。需要到外地辦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用由員工自理,請假時無法提供死亡證明的須在銷假時提供該證明。
5.1.12除病假外,其它有薪假休假期間,給予基本工資。產假、流產假、婚假、喪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遇公休日不另補假。
5.1.13本假別規定未詳列之處,依勞動法及地方勞動相關規定辦理。
5.2請假流程/方式
5.2.1公休日、固定節假日與公司統一安排的年休假不需要申請請假。
5.2.2請假需要先填寫請假卡,寫明假別、請假日期、職務代理人后送直接單位主管簽字后依請假核準許可權要求逐級呈核后,方予準假。3天(不含)以上的事假、產假、婚假、年休假須提前3天填寫請假卡向直接主管申請,其它假別須提前一天申請。任何假別需辦理完請假手續后才可休假,否則以曠工論處。非個人所能控制的特殊情況或突發/緊急情況下請假,須特別處理。
5.2.3各級主管與人事部門須根據請假人的實際情況與休假福利規定給予審核審批,同時須驗看相關假別申請所必需提供的資料證明。 (wal-mart驗廠)
5.2.4請假卡須由單位主管/單位助理交至人事部,雇員個人交請假卡至人事部者不予受理。請假卡涂改無效,如有涂改,須重新填寫及審批。
5.2.5休假人須于休假到期之日至人事部辦理銷假手續(也可提前銷假),提供銷假必
需的資料證明。未按要求及時提供相關銷假證明者,其有薪假以事假或曠工論處。
5.2.6各假別請假與銷假時必要提供的資料:
流產假須憑鎮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可請15-42天流產假,公司給予基本工資。
有領取《孕婦卡》的雇員,廠醫須收回其《孕婦卡》后于《請假卡》備注欄簽名。
如因特殊情況無法由本人辦理請假手續者,可先由其單位主管或他人代為辦理請
假手續,休假人須于假畢前及時提供醫院證明請流產假。無法提供醫院證明者,
以事假論處。
5.2.6.4工傷假:發生工傷事故后,由單位(直接)主管憑安全主任與單位主管簽名的
《工傷報告單》代為辦理請假手續,休假人銷假前須提供治療醫院醫師開具的
治療與休息期限證明到人事部,休假期滿時須至人事部辦理銷假手續,逾期不
辦理者以曠工論處。工傷未愈需要延長假期的,憑工傷治療醫院醫師開具的需要
繼續治療或休息證明辦理。
5.2.6.5病假:請病假須持鎮級以上醫院醫師開具的生病證明,生病證明上須請醫師注明建議的休息期限。特殊情況下(如突然暈倒失去知覺,重大傷害事故或其它個人無法克服的原因),無法由本人辦理請假手續者,可先由其單位主管或他人代為辦理手續,休假人須于治療期后及時提供醫院證明。事后無法提供醫院證明者,以事假論處。
深圳/珠海wal-mart驗廠咨詢:休假規定
更新時間:2014/5/22 17: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