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歐企業管理研究所
江門/中山wal-mart驗廠咨詢:女工與孕婦保護規定
佛山市酷狄五金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
KD-003
版本
A0
生效日期
2013-11-01
制定
人事部
審核
核準
主題
女工與孕婦保護規定
一、目的
為尊重女性雇員的尊嚴,保護女工及孕婦身心健康,確保女工與孕婦的法定權益,實施人性化管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女雇員/孕婦及進入到本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女工/孕婦。
三、權責:
3.1 規定之制、修訂:由人事部主導,協同HSE委員、員工代表及其它相關
單位討論審核;
3.2規定之核準、發布:由公司管理者代表核準發布;
3.3規定之實施、監督:由公司各部門執行并實施相互監督;
3.4規定違規申訴處理:公司任何雇員及公司外任何公民皆可通過申訴渠道與合法途徑向公司反饋公司內違反本政策之實例;由人事部協同相關單位依照公司相關規定及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協調處理,必要時協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協調處理;
3.5女工保健相關知識宣導與培訓:由公司人事部負責執行;
3.6孕婦登記、管理與培訓: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處理;
四、定義:
4.1孕婦卡:本公司為保證孕婦與哺乳女工的福利享受而設定的特殊識別卡,須與廠牌同時使用;
4.2哺乳期:指女職工生育嬰兒后至嬰兒滿周歲內給嬰兒哺乳的時期;
五、作業要求與內容:
5.1女工保護要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2~27條規定;《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第7~13條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3、4、6條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第3~5條規定;
5.1.1男女工同工同酬;
5.1.2確保女工公正與平等的待遇,包括聘用、任用、晉升、獎懲、終止合同等;
5.1.3確保不在女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
5.1.4確保不要求女工進行懷孕化驗,不以懷孕作為聘用、任用、晉升、獎懲、終止合
同等條件;
5.1.5確保女工在月經期間不從事裝搬運等重體力作業、高溫、低溫、冷水及高處作業;
5.1.6公司醫療室不定期對女工進行以下知識的宣傳或培訓,必要時可請當地醫療部門專業人員進行相關培訓;
5.1.6.1吸毒、艾滋病、計劃生育知識;
5.1.6.2女工婚前衛生及性保健知識;
5.1.6.3女工婚前衛生保健與優生優育知識;
5.1.6.4女工孕前、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等保健知識;
5.2 孕婦保護要求:
5.2.1孕婦登記與孕期管理:
5.2.1.1公司懷孕女工憑鎮級以上醫院開具的懷孕證明自覺到公司醫務室辦理登記手續;
5.2.1.2公司廠醫須保留懷孕證明復印件,并填寫《懷孕女職工登記表》;
5.2.1.3公司廠醫書面通知懷孕女工的工作單位、人事、保安、CSR等相關單位;
5.2.1.4人事部憑廠醫分發的《懷孕女職工通知單》給懷孕女工辦理《孕婦卡》,懷孕女職工憑孕婦卡懷孕期內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如下福利與方便: A.上下班打卡不用排隊; B.參加懷孕/哺乳相關知識培訓;
5.2.1.5各主管接到《懷孕女職工通知單》后根據需要于一周內給懷孕女工調整工作崗位,不安排上夜班或接觸化學品、噪音、超聲波等危害因素;懷孕女職工須配合干部的調整做好力所能及的工作;
5.2.1.6本公司懷孕、哺乳女職工不能從事的工作崗位見附檔《威保懷孕與哺乳女職工禁止從事的工作崗位清單》;
5.2.1.7公司人事部須及時追蹤懷孕女工的工作崗位與工作班次調整狀況,并做記錄;
5.2.1.8女職工懷孕滿七個月時,公司人事部分發《懷孕滿七個月通知單》至懷孕女工的單位、人事、保安相關單位;各單位主管接到此通知單后立即安排并通知該孕婦不予加班工作;工間休息1小時,上午10:00-10:30,下午15:00-15:30;
5.2.1.9人事部定期抽查孕婦在各崗位的工作情況,視需要建議孕婦進行崗位調整;
5.2.1.10公司協助處理孕婦相關的申訴事件;具體見《雇員申訴處理作業指導書》
5.2.2 孕婦定期體檢與培訓:(依據《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第10、12條規定)
5.2.2.1孕婦可到當地正規醫院檢查,檢查時間以正常出勤計算;
5.2.2.2公司人事部每季度對懷孕期、哺乳期內女職工進行一次孕期、產期及哺乳期知
識培訓,并保留培訓記錄;
5.2.3 產假福利: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規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9條規定。
5.2.3.1懷孕女職工產假為98天,包括產前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公司給予基本工資;依法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增加35天;懷孕女工請產假前如向公司提供準生證,公司可以將產假工資逐月打入女工的個人銀行帳戶,待女工產假結束後到人事部補辦產假工資簽收單。
5.2.3.2孕婦憑最近醫院檢查證明填寫《請假卡》,交單位主管簽核,然后交人事部;人事組組長須收回其《孕婦卡》后于《請假卡》備注欄簽名;(具體見《休假與福利制度》)
5.2.3.3女工產假結束后須交準生證和嬰兒生育證明至人事部辦理銷假手續,公司可保留證件復印件;
5.2.3.4產假結束后須交嬰兒生育證明至公司人事部進行登記,有將嬰兒帶至工作地哺乳的女職工再由人事組歸還其《孕婦卡》,須在卡上注明"嬰兒哺乳"并加蓋人事章生效。人事部須分發《哺乳女職工通知單》通知相關單位;
5.2.4哺乳期福利:(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9、10條規定)
5.2.4.1各單位主管須按《哺乳女職工通知單》要求,確保哺乳期內需要哺乳的女職工的不能從事5.2.1.6所列示的所有工作,不可安排夜班,不可加班;
5.2.4.2產假結束后有將嬰兒帶至工作地哺乳的女職工在哺乳期間憑《孕婦卡》享受5.2.1.4規定的A、B各項公司福利; (wal-mart驗廠)
5.2.4.3需要哺乳的女職工在上午、下午每班分別給予30分鐘的有薪哺乳時間,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加多30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處於哺乳期的女工不能上夜班,不能加班,上班時間上午10:00-10:30,下午15:00-15:30分各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此休息時間以正常出勤計算;
5.2.4.4哺乳期滿,該女職工須交回《孕婦卡》至公司人事部,不再享受以上福利;
5.2.4.5公司人事部須經常檢查并與孕婦溝通聯絡,確保孕婦享受相關福利與及時更新相關資訊;
5.2.4.6公司人事部須整理歸檔所有孕婦的相關資料,并長期保留以備查閱;
5.2.4.7如有發現公司雇員冒用或使用假《孕婦卡》,或延期未按規定交回《孕婦卡》享受孕婦福利者,視情況給予大過甚至以上處罰:(具體見《獎懲規定》)
6.0流產假規定
6.1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七、管理評審
7.1本程序的管理評審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審小組由人事部成員、HSE委員、員工代表組成,下次評審時間安排在2014年11月份。
7.3本次評審小組認為本程序經過更新後能更好地維護女工的合法權益。
八、溝通和交流
8.1本程序每年需對管理層和員工進行交流和溝通,其方式可以採取培訓或張貼宣傳畫的方法進行,切實要求司機了解本程序的內容。
九、相關資料與法規:
9.1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江門/中山wal-mart驗廠咨詢:女工與孕婦保護規定
更新時間:2014/5/22 17: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