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最低工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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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將由現在的684元/月,每月再增加96元!昨天上午,廣東省政府發布了
關于調整全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明確規定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780元/月。
廣州市作為全省唯一一個執行一類標準的城市,其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僅低于調整為810元/月的深圳市。
調整幅度為歷年最大根據通知,全省從今年9月1日起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方潮
貴介紹,廣東從1994年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前后七次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本次調整是廣東歷史上
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全省平均增長17.8%,最高的增長32.6%。
今年4月,曾有深圳專家表示,全國沒有一個省市的最低工資達到國家要求,即當地月平均工資40%—60%的
標準。方潮貴表示,本次調整后,廣東大部分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接近或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記者
注意到,廣州市新標準為780元/月,折合最低每小時4.66元,最低工資標準為社平工資的27%。
對此,方潮貴表示,由于大部分省直單位和高等院校都在廣州,高收入人群多,拉高了廣州的社平工資水
平。他表示,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占社平工資27%,已經接近30%,是符合廣州市的實際情況的。
省政府指定各市標準
目前,深圳市按《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執行,為810元/月,是全國最高水平。廣州市780元/月的新標
準,雖然低于此前一些專家預測的800元/月,但已經高于上海690元/月、江蘇690元/月、北京640元/月的標
準,位居全國第二位。此外,市轄縣以及縣級市經濟發展水平與市區差異較大的,可以執行低一類標準。
方潮貴介紹,本次調整將經濟發展水平相當或接近的地區標準進行了合并,將原來的7類標準減少到5類標
準。省政府首次直接指定各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改變了以前由省政府公布各類標準,然后由各市從中選擇一
至二個標準執行的做法。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資處處長黃林琰表示,以前有個別地市故意選擇低于實際水
平的標準,有的甚至延后半年執行新標準。這次由省政府直接指定,就是要增強執行的時效性和嚴肅性。
此標準利于產業升級
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無疑會讓一些企業的生產成本提高,這是否會導致一些企業向省外轉移呢?省勞動和社
會保障廳廳長方潮貴樂觀地表示,廣東省具有其地理優勢和優越的投資環境,不會出現大規模的產業轉移。
而且會促使部分企業逐步轉換簡單地依靠低工資獲得競爭優勢的發展模式,更多地通過技術進步和創新、改